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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地球》等400余部电影遭盗版案28名被告人获刑(4)

2020-10-21 17:24正义网浏览:
  这是一个集盗录、制作、发展下线、销售为一体的盗版“产业链”,成员分布于辽宁鞍山、湖南衡阳、浙江横店和河北保定等地,下线影吧涉及8省13个城市。

“盗版帝国”覆灭记

《流浪地球》等400余部电影遭盗版案28名被告人获刑

  “一部成功的电影背后是无数电影人的辛勤劳动,电影作品就像是电影人的孩子,因此,对盗版影片的行为,我们绝不容忍!”今年9月23日和25日,在公诉人的有力指控中,2019年初《流浪地球》等春节档电影遭大规模盗版系列专案,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法院和仪征市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马某予等28名被告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检合力破获“盗版帝国” 
  2019年春节期间,《流浪地球》等热映影片的投资人震惊地发现,这些影片已在互联网上疯狂传播! 
  几天后,公安部迅速部署对这一侵权盗版犯罪展开打击。2月26日,公安部决定将这一涉嫌线下制作销售盗版影片的犯罪线索交由江苏省、扬州市两级公安机关侦办。 
  接受任务后,扬州市公安局抽调200余名精干民警,分头出击,迅速布网。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短短一个星期后,侦查人员就大致勾勒出了盗版者的轮廓——这是一个集盗录、制作、发展下线、销售为一体的盗版产业链,成员分布于辽宁鞍山、湖南衡阳、浙江横店和河北保定等地,下线影吧涉及8省13个城市。至3月3日,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其中包括团伙“老大”马某予,重要成员马某松、文某、霍某等,并在马某予处查获了一直从事电影翻拍盗版的源头放映服务器“幽灵一号”。但“幽灵一号”服务器的技术操控者,仿佛人间蒸发似的杳无踪影。 
  至此,案件似乎到了一个卡口。下一步的侦查该如何推进?居于黑产业链末端的影吧业主等是否属于涉案人员的范围?盗版行为均系地下进行,物证、书证极少,如何才能形成足以印证犯罪的证据锁链?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3月8日,扬州市公安局邀请扬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 
  在江苏省检察院的指导下,扬州市检察院迅速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案组,当日进驻市公安局指挥部。 
  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共同研析案情后认为:其一,根据刑法第217条规定,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未经电影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影片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至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直接还是间接,均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其二,根据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电影,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属于刑法第217条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属于刑法第217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而本案中盗版流水线造成8部盗版影片在网上传播,票房损失数亿元,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经估算均达上百万元,显然属于刑法第217条中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有其他严重情节”。其三,根据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刑法第217条规定的“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等活动。综合上述规定,购买盗版影片后再行复制且以盈利为目的放映盗版影片的影吧业主应当按照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予以打击。而作为黑产业链的源头,“幽灵一号”服务器的技术操控者必须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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