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地球》等400余部电影遭盗版案28名被告人获刑(4)
2020-10-21 17:24正义网浏览:次
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也被法院采纳。2020年9月,扬州市中级法院和仪征市法院的判决书认定:2016年6月至2019年2月间,被告人马某予、马某松共计复制发行盗版影片413部,非法经营数额共计777万余元。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间,被告人文某共计复制发行盗版影片124部,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86万余元,违法所得金额共计103万余元。2017年年初至2019年2月,被告人鲁某销售盗版影片,非法经营数额共计814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536万余元。
鉴于马某予盗版行为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扬州市检察机关在侵犯著作权罪的七年法定刑以内,向法院提出了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至六年零六个月的量刑建议,对其他被告人也提出了较为确定的量刑建议。这些建议均被采纳。法院判处马某予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50万元;马某松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60万元;文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20万元;鲁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50万元;其他24名被告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马某予、马某松、文某、鲁某等4人均未提出上诉,扬州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业已生效。仪征市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因部分被告人上诉,目前正在二审中。
(题图设计:姚雯)(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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