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地球》等400余部电影遭盗版案28名被告人获刑(3)
2020-10-21 17:24正义网浏览:次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建立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内部有较严密的管理制度,在较长时间内多次实施犯罪,马某予、文某二人成立的犯罪团伙完全符合犯罪集团的特征。”法律主干问题明确后,检察官又开始细析枝节,即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集团和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而这个问题关系着最后的量刑,也是将来庭审时的辩论焦点,因此丝毫马虎不得。
当时办案人员意见一致的是,马某予、文某在各自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中系首要分子,应对集团所犯全部罪行承担法律责任。而对文某、鲁某在马某予集团中的犯罪行为还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鲁某另立山头是否属于犯罪集团,存在一定争议。检察官研究后认为,文某、鲁某在马某予集团中地位作用有别于马某予,只能认定为主犯;鲁某团伙组织形式较为松散,管理不严密,不宜认定为犯罪集团。
至此,马、文两个犯罪集团的架构图完全明晰。2020年3月20日,扬州市检察院对马某予、马某松、文某、鲁某等4人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向扬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3月23日,仪征市检察院对刘某、霍某、肖某等24人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向仪征市法院提起公诉。
梳理海量数据为侵权事实“拼图”
“调取账册是我们的办案惯例和主要手段,但这回几乎用不上。”2019年3月,检察官刚进驻专案组,侦查人员就皱着眉反映了一个问题。
原来,马某予等人建立的“盗版帝国”压根儿没有系统的财务账目。下线影吧交纳的加盟费和按天计算的片源费,由“小弟”收取后转交给几个“大哥”,钱款的进出有时通过银行卡,有时通过支付宝和财付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大哥”给“小弟”发工资也十分随意,大多时候通过手机直接支付。
“调取第三方平台‘流水’,和银行卡‘流水’拼接,从中查明犯罪数额。”在检察官的建议下,经公安部协调,支付宝和财付通等第三方平台相继出具了相关犯罪嫌疑人的收支明细。检察官和侦查人员将所有“流水”汇总在一起,逐条梳理,并结合犯罪嫌疑人供述,计入或核减犯罪数额,然后将每笔款项的发生时间和各人加入犯罪集团或共同犯罪的时间进行比对,从而确定各犯罪嫌疑人应当担责的数字。
“这些账再复杂也得搞清楚,因为非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额不仅关系着定罪量刑,还关系着罚金,罚金和这两个数额是倍数关系。”回忆算账的过程,检察官说。
盗版电影数量是此案社会危害性的情节之一,但要查清它比算账更让人头疼,因为它压根儿没有任何书面记录,只能从盗版影片服务器的播放痕迹、院线出借母盘中的电影数目、音视频制作软件的使用痕迹中,汇总出影片名字及数量,再人工进行比对、去重,然后交犯罪嫌疑人确认。最终查明马某予、文某、鲁某团伙共盗版影片413部,几乎是将近年院线上映的影片盗了个遍。
11本银行账、数万笔手机流水、45份电子物证检查笔录、66份证言,如同一张巨大的拼图,让这个“盗版帝国”的疯狂表演在世人面前一览无遗。加盟马某予集团的影吧业主肖某,将马某予提供的盗版影片翻录后转卖给自己发展的下线,但企图蒙混过关的他,在法庭上谎称记不清自己到底翻录并出售了多少盗版影片。成竹在胸的检察官立刻针对其辩解,详细宣读13名下线影吧业主对于从肖某处购买盗版电影、付款数额及方式、收取电影数量及方式等的证言。
“你们查得这么细,我还有啥说的……”肖某的声音和头瞬间就低了下去。
办案人员的扎实取证、精细审查,不仅让肖某服了气,其他27名涉案人员也对检方指控全部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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