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紧箍咒降服“马路杀手”(7)
2020-05-07 15:16 法制日报浏览:次
涉酒交通肇事数量大幅下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深入人心 “醉驾入刑”紧箍咒降服“马路杀手”
● 饮酒会造成驾驶人出现口齿不清、视线模糊、平衡能力降低等状况,容易导致操作失误,引发交通事故。因此,酒后驾车危害极大,酒驾即危险,两者完全可以画上等号
● 随着“醉驾入刑”新规出台,加之相关刑事司法实践的推动,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共识。尤其是“醉驾入刑”新规执行严格,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公众对酒后驾车有所忌惮,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 相关法律规定仍有进一步优化完善的空间。例如,在充分调研总结基础上,出台全国性统一的司法解释,进一步规范统一法律适用,以增强法律的权威性;适当加大醉驾的刑罚处罚力度,切实提升震慑效应
3月22日晚,河北廊坊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市区银河路与金光道交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当晚21时许,一辆奔驰轿车由金光道自东向西驶来,不仅没有正常减速停车,还高速转向了非机动车道。交警发现异常后,立即在路口处迎面对该车进行拦截,最终车辆轮胎碰撞路牙石发生爆胎停住。
交警对驾驶人李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口中有酒气,遂示意其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间,李某态度蛮横不配合检查,民警只能采取强制措置,强制将其带离现场。被带回大队后,李某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91毫克,其行为已经涉嫌醉酒驾驶。当地交警部门将依据此后李某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对其依法进行处理。
在近期夜查过程中,廊坊交警一大队共查获包括李某在内的11起涉嫌醉驾行为。
“醉驾入刑”至今已实施9年。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在危险驾驶罪中增设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
“醉驾入刑”给很多心存侥幸的驾驶人上了一道“紧箍咒”,有效遏制了醉驾类交通事故的发生,逐渐成为我国执行最严格、社会效果最好的法律规定之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90.1万起,其中醉驾17.7万起,因酒驾醉驾导致死亡交通事故1525起,造成1674人死亡,分别同比减少20.7%、20.4%。血液酒精含量200以上(mg乙醇/100ml血液)占比下降,查处2.2万起,同比减少12.9%,占醉驾总数的比例由前年的18.2%降至16.1%,显示出严重醉驾占比下降,违法高发势头有所缓解。
惩治醉驾利剑高悬,成效卓著广获点赞。
从公安交管部门到法院、检察院,从法学专家到律师,从医生到群众,《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多方采访了解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观念已深入人心,各界人士对“醉驾入刑”的实施效果高度肯定,认为需要保持法律政策的连续性、一贯性,并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更好地为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酒后驾车反应迟缓频频引发交通事故
回想起当年那场“壮举”,有着24年驾龄的北京“老司机”李先生至今仍然心有余悸——他出差时喝了不少酒,回去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总想吐,迷迷糊糊中听司机说“喝多了开车就不晕了”,结果他稀里糊涂地就换到了驾驶位置,晃晃悠悠地开了8公里山路……
“山路崎岖狭窄陡峭,幸好那时车辆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和记者聊起酒后驾车的危害时,李先生感慨万千。
“后悔”“害怕”,总是出现在酒醒后,而在酒精的强烈作用下,人们往往“胆子很大”。为什么会这样呢?
江西省鹰潭市解放军第908医院医生程球新解释说,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人的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因此酒后驾车经常伴随着超速、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 饮酒会造成驾驶人出现口齿不清、视线模糊、平衡能力降低等状况,容易导致操作失误,引发交通事故。因此,酒后驾车危害极大,酒驾即危险,两者完全可以画上等号
● 随着“醉驾入刑”新规出台,加之相关刑事司法实践的推动,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共识。尤其是“醉驾入刑”新规执行严格,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公众对酒后驾车有所忌惮,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 相关法律规定仍有进一步优化完善的空间。例如,在充分调研总结基础上,出台全国性统一的司法解释,进一步规范统一法律适用,以增强法律的权威性;适当加大醉驾的刑罚处罚力度,切实提升震慑效应
3月22日晚,河北廊坊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市区银河路与金光道交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当晚21时许,一辆奔驰轿车由金光道自东向西驶来,不仅没有正常减速停车,还高速转向了非机动车道。交警发现异常后,立即在路口处迎面对该车进行拦截,最终车辆轮胎碰撞路牙石发生爆胎停住。
交警对驾驶人李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口中有酒气,遂示意其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间,李某态度蛮横不配合检查,民警只能采取强制措置,强制将其带离现场。被带回大队后,李某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91毫克,其行为已经涉嫌醉酒驾驶。当地交警部门将依据此后李某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对其依法进行处理。
在近期夜查过程中,廊坊交警一大队共查获包括李某在内的11起涉嫌醉驾行为。
“醉驾入刑”至今已实施9年。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在危险驾驶罪中增设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
“醉驾入刑”给很多心存侥幸的驾驶人上了一道“紧箍咒”,有效遏制了醉驾类交通事故的发生,逐渐成为我国执行最严格、社会效果最好的法律规定之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90.1万起,其中醉驾17.7万起,因酒驾醉驾导致死亡交通事故1525起,造成1674人死亡,分别同比减少20.7%、20.4%。血液酒精含量200以上(mg乙醇/100ml血液)占比下降,查处2.2万起,同比减少12.9%,占醉驾总数的比例由前年的18.2%降至16.1%,显示出严重醉驾占比下降,违法高发势头有所缓解。
惩治醉驾利剑高悬,成效卓著广获点赞。
从公安交管部门到法院、检察院,从法学专家到律师,从医生到群众,《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多方采访了解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观念已深入人心,各界人士对“醉驾入刑”的实施效果高度肯定,认为需要保持法律政策的连续性、一贯性,并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更好地为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酒后驾车反应迟缓频频引发交通事故
回想起当年那场“壮举”,有着24年驾龄的北京“老司机”李先生至今仍然心有余悸——他出差时喝了不少酒,回去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总想吐,迷迷糊糊中听司机说“喝多了开车就不晕了”,结果他稀里糊涂地就换到了驾驶位置,晃晃悠悠地开了8公里山路……
“山路崎岖狭窄陡峭,幸好那时车辆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和记者聊起酒后驾车的危害时,李先生感慨万千。
“后悔”“害怕”,总是出现在酒醒后,而在酒精的强烈作用下,人们往往“胆子很大”。为什么会这样呢?
江西省鹰潭市解放军第908医院医生程球新解释说,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人的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因此酒后驾车经常伴随着超速、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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