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师德违规案例 坚决遏制教育领域不正之风(3)
2021-05-13 14:57法治日报浏览:次
师德师风建设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还包括三类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即《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此外,还有《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
据姚金菊介绍,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动行政、积极作为的重要手段,体现了政府“针对突出问题、回应基层声音”的责任与担当。
姚金菊认为,现有的法律体系大致能够满足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约束。但是,法律的关键在于执行,如何将这些规范有效地落实到位,形成切实可行的督导、检查机制,各地各校如何对师德违规问题主动出击、及时处置,是未来进一步营造教育领域良好生态工作的重点。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同样认可目前师德师风建设已有较为完整的制度和规范建设,但仍然存在一些细节问题。
程方平提出,目前对教师职业行为的规则约束是比较空的,缺乏对具体违反师德情况的针对性规定。对于投诉教师的具体规则也没有进行相应的规定。另外,目前的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并未区分基本道德和专属的教师道德。“基本道德是所有人都应当遵守的道德底线,而教师道德主要涉及教育教学以及师生和家长关系。建设师德师风,应该对教师道德的规定更专业化。”
那么,未来应该从哪些层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把“害群之马”及时清除出教师队伍?在专家们看来,这是一个需要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合力的过程。
储朝晖认为,对于教师个人而言,这是个人素养和职业能力的问题。教师应该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争做“良师”,而不是追名逐利的“名师”,应该积极接受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
姚金菊建议,在教师已有的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外,加强教师的教育素养、师德素养、法治素养。教育素养是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的素养,要理解教育规律,认识教育对象,尊重学生人格,树立育人目标。师德素养是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专业工作者的要求。教师要有法治素养,发自内心地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才能够依法执教、依法从教。
姚金菊还提到,要注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法治因素,将师德师风建设的科学评价、负面惩戒与正向激励结合在一起,加强师德师风事前教育,引导教师认识到,在教书之外还承担着“育人”的使命,立德树人是根本任务。
“我们不能只要求老师有师德,还要帮助教师群体提高师德的水平。”程方平说,应该建立学校、家长、社会对教师群体的监督机制,在鼓励监督的同时也要注意监督有“度”,平衡好合理维权与不合理要求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保障教师申诉的权利。
在程方平看来,“现在的教育略显浮躁”,应该强调法律规范的作用,细化现有法律法规中对于违背师德行为的规定,做到在某一行为发生之后,可以根据已有的规定判定是否属于违背师德的行为,在确定教师违背师德之后明确教师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理。
程方平认为,无论是对教育法、教师法的细化,还是师德师风建设,都应该由社会多个群体共同参与,在全社会构建一个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师德问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真的能够得以解决,受益的不仅仅是学校和学生,更是整个社会。”(见习记者 孙天骄 记者 陈 磊)(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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