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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不因不法行为获利"新解(3)

2021-03-31 14:01正义网浏览:

  “任何人不因不法行为获利”的法理,需要结合我国法治实践的新态势、新要求予以重新定义。从传统的行为人不能因违法犯罪直接获得利益,到当代的行为人不能因违法犯罪直接或间接获得利益,再到对产权属性、性质不明的涉案财产在特定情况下予以没收,这一转变丰富与发展了“任何人不因不法行为获利”法理的内涵,严密了刑事没收法网,可以最大限度地剥夺犯罪的物质基础,因而对犯罪的预防与控制意义重大。
  (作者为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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