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花式”吸引青少年,如何监管亟待细化(3)
2021-03-30 13:42中国青年报浏览:次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与经济政策合作中心主任郑榕认为,如果参照国际上的做法,应该由卫生健康部门来参与监管,工业、工商等部门也参与。
国家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长毛群安2019年7月曾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烟监管的研究,计划要通过立法的方式,对电子烟进行监管。”
欧俊彪告诉记者,随着监管政策趋严,部分电子烟企业会做低温不燃烧的产品,部分会转向做医疗雾化设备,还有部分会做尼古丁传输器具,或者无尼古丁的玩具产品。这将给未来的电子烟监管带来更多挑战。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王克安认为,对电子烟这种“新物种”,现行的监管机制尚不明确,工信、健康、食药监等多个主管部门都只能监管一部分,对电子烟全产业链的监管难以实现全覆盖。如果将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烟公司能够政企分开,那么由前者主要监管电子烟“就没有问题了”。
在郑榕看来,电子烟的市场规模已经相当大,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只是底线。如果对电子烟的监管要参照卷烟管理,未来还应该比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让电子烟也符合无烟立法、警示包装、禁止烟草广告和促销等相关规定。她建议,考虑到许多电子烟的烟油和烟具可以拆分,可以将烟具作为普通商品纳入监管,含尼古丁等成分的烟油则可以界定为烟草制品,纳入相关监管系统。
郑榕表示,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对烟草专卖法提出的修改意见,未来电子烟是否将纳入烟草专卖体系尚未完全确定。“如果要真的作为烟草制品来监管,那么对传统卷烟的监管要求,(对)电子烟也应该比照执行。”(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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