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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给差评遭“死亡威胁” 网约货运平台亟须类别化管理(3)

2021-03-25 14:31法治日报浏览:

  任超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首先要解决准入门槛问题,当前的网约货运平台人员注册门槛较低,应参照网约客运平台管理经验,要求司机考取从业资格证,对司机进行运营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平台设置系统应要求用户与司机对实际运营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填写,确保在双方发生纠纷时有相应的数据支持。同时,应加强安全管理措施,整治不规范司机及车辆,为用户提供紧急报警方案,对用户在货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供预处理方案,落实平台责任。
  朱巍直言,应重视对司机的“信用管理”。平台应完善投诉机制,根据用户反馈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司机进行不同程度的惩罚。“如果是涉及性骚扰、暴力威胁等情节严重的投诉,必须进行封号甚至销号处理,必要时应主动协同乘客寻求法律帮助。当然,一个很重要的点在于,注意对投诉人及具体投诉信息的隐私保护。”
  任超称,还需要加强对运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解决管理机制,如客户与司机就超载、搬运、等待、路程等纠纷发生冲突时,平台应当予以解决,通过事前规范、事后处罚等方式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平台不仅仅承担着‘信息中介’的角色,更应当承担平台监管责任。”任超认为,网约货运平台应对司机以及运营车辆进行管理、资格限制,对从业人员进行服务质量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完善规章制度,明确惩罚措施,确定主体责任,降低安全风险。(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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