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严惩欠薪犯罪|你的“薪”路,我们守护(4)
你的“薪”路,我们守护
检察机关重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当好农民工“护薪人”
农民工老高今年过春节脸上终于能挂上笑容了——在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的监督下,欠薪老板不但受到了法律制裁,在开庭前还将欠了老高3年的血汗钱如数还清。
俗话说:“欠债不过年,过年不欠债。”不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朋友权益受损,法治不能缺位。2020年,带着对劳动者的尊重与情怀,检察机关重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依法惩治欠薪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实际行动,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让农民工血汗钱安全落袋。
严惩欠薪犯罪
对重大恶意欠薪案件通过联合挂牌督办、提前介入侦查、专业化办理等方式,依法及时查办了一批恶意欠薪犯罪,有效发挥了刑罚的惩治和震慑功能。
劳动创造价值,有劳就该有得。然而,有的企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的企业对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支付不予理睬,甚至玩“消失”,这令许多农民工兄弟“忧酬”“烦薪”。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集中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研究出台根治欠薪的举措。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纳入刑法,通过刑法的威慑力和惩罚性,让涉案企业引起重视,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特别强调,要切实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要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帮助农民工讨薪,特别是帮助贫困农民工解决欠薪问题,是检察机关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在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看来,落实宪法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始终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最高检作为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通力协作,积极构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直通车”,有效推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按照最高检部署,各地检察院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诉讼监督职能,对重大恶意欠薪案件通过联合挂牌督办、提前介入侦查、专业化办理等方式,依法及时查办了一批恶意欠薪犯罪,有效发挥了刑罚的惩治和震慑功能。
据最高检统计,开展脱贫攻坚三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6336件6633人,批准逮捕3710件3805人;受理审查起诉9268件10497人,提起公诉6077件6644人;不起诉2630件3105人。2019年至2020年年底,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共为农民工追讨欠薪3.4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