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严惩欠薪犯罪|你的“薪”路,我们守护(2)
2021-02-09 14:19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2020年无疑是一个特殊的年份。新冠肺炎疫情来袭,令许多企业停工停产,一些农民工隔离在家无劳动收入。
疫情不能成为欠薪的借口!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办理的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就发生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案被告人程某某承接某施工工程项目后,未按约定支付施工人员工资,拖欠了21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88万余元。
“案件提请批准逮捕时正值春节前夕,被欠薪农民工人数众多,农民工要求追回欠薪的诉求强烈。我们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优先审查、从快办理,仅用一天时间作出了批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及时稳定了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情绪,避免激化社会矛盾。”黄石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建新介绍说,通过办案检察官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程某某在开庭前偿还了所拖欠的工资。
记者采访了解到,湖北省检察院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列入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工作中,以此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疫后重振。截至2020年年底,该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502件,涉及农民工近3000人,追回拖欠工资款4112.21万元。
领导包片、网上巡查、精准约谈、定期通报,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户不因劳动报酬被拒付无法脱贫或返贫……铁腕治理欠薪犯罪,甘肃省检察院已连续多年部署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20年,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人社厅挂牌督办欠薪案件60件,起诉恶意欠薪犯罪88人,帮助91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440.3万元。
强化“两法衔接”
及时发现案件监督线索,强化立案监督,防止以罚代刑、放纵犯罪,进而形成根治欠薪的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合力。
我国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成立要求具备“经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个前提条件,这就决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犯罪线索,常常来源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移送。
近年来,各地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人社部门纷纷建立了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全程跟踪等制度,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现案件监督线索,强化立案监督,防止以罚代刑、放纵犯罪,进而形成根治欠薪的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合力。
一起典型案件可以直观展现“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在根治欠薪方面的“贡献度”——
2020年6月底,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了解到,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A建筑公司劳务承包人张某某聘请罗某某、胡某某等25人先后在某公租房、幼儿园等工地做水电工。
2020年1月底,A建筑公司将57万元劳务费转给张某某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但张某某仅支付了25名农民工少量工资后,将剩余的43.02万元扣押不发。罗某某、胡某某等人为此向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迫于压力,张某某再次分别支付了柯某某等10人共计6.7万元工钱后,拒绝偿还剩下的农民工工资。5月底,劳动监察大队向张某某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后,张某某依然拖欠农民工工资36.32万元。
鉴于张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0年7月初,大冶市检察院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在大冶市检察院的监督下,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7月底便将张某某抓获归案并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张某某到案后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事实供认不讳,当即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工资,目前,张某某已经将全部欠薪补齐。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