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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民间借贷的“坑人套路”(2)

2020-10-22 12:22正义网浏览:

  邵某等人的行为明显不符合民间借贷习惯,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兰山区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对25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法再审。
  兰山区法院高度重视,积极采纳检察机关再审检察建议意见,并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题研究该批案件。法院认为,邵某、汪某等提起诉讼目的是通过法院查封借款人房产的方式保障其收回出借款项,此种行为属于滥用诉权,借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本案存在虚假诉讼情形,需依法进行再审改判。截至目前,该批案件法院已审结10件,其余案件尚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同时,公安机关依法对邵某、汪某涉案行为侦查终结,该二人已经被检察机关因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提起公诉。(郭树合 赵健)

涉恶“套路贷”:借出5万,强索硬要20余万

  正义网讯(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田第潘)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荣某、王某等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一案开庭审理。这个“套路贷”涉恶团伙主犯及其中12名成员当庭认罪认罚。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为牟取高额非法利益,肖某与张某(另案处理)在武昌成立了一家商务咨询公司,从事以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肆意认定违约和暴力、威胁以及软暴力逼债为主要手段的“套路贷”非法放贷业务。其间,肖某与张某先后纠集荣某、王某等10余人,以商务咨询公司为依托,逐步成立了以两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7年12月,急需用钱的朱先生在肖某公司签订了6.6万元的借款合同。随后,肖某等人巧立名目,通过“扣除保证金”“GPS安装费”“下户费”等费用,使朱先生实际到手金额才53400元。在签订合同时,肖某等人还要求朱先生签订了一份10万元的虚假借条并要求朱先生如若违约便将其房产出租。朱先生在向肖某偿还10560元后,因无力还款而逾期。2018年3月,肖某指使他人将朱先生的奥迪车拖走,以此为要挟向其催收款项,并要求缴纳3万元拖车费。因朱先生没钱还款,又强迫朱先生向陈某借款3万元,要求在一个月后还款4万元。此后,王某、陈某不断对朱先生及其家人进行骚扰、威逼。2018年3月9日,朱先生的妻子为其偿还了13万元。2018年7月,王某拿着10万元的虚假借条再次找到朱先生,向他及其家人索要10万元。在多次骚扰下,经协商,朱先生和妻子又向王某支付了8万元。
  2017年11月到2018年3月,在肖某、张某领导下,该团伙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5起、寻衅滋事犯罪10起、非法拘禁犯罪2起、诈骗犯罪32起,非法营收超千万元,非法获利280余万元。
  2018年3月以来,肖某等15人陆续被抓获归案。案件侦查阶段,武昌区检察院及时抽调精干力量提前介入,多次就案件定性、取证方向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紧扣“套路贷”常见手段,一一厘清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涉案金额。
  日前,武昌区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肖某等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二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部分被告人上诉,本案正在二审之中。

许诺高息:杀熟2400余万有借无还

  正义网讯(记者崔洁 通讯员雷婷婷 李乔)为冲业绩,填补资金缺口,以“垫资过桥”临时周转为由,利用同事间的信任,骗取借款2000余万元。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诈骗案提起公诉。
  卢某在某信息服务公司从事贷款销售工作,2019年初,为满足个人虚荣心,成为公司的业绩能手,卢某向因业务往来结识的小王和小邹谎称公司推出优惠活动,让两人帮忙介绍客户办理贷款。卢某宣称,公司不仅能帮助成功签单办理贷款的客户还3个月至6个月的利息,介绍人还能得到3个月的利息作为佣金。为了证明活动的真实性,成功与客户签单,卢某不惜自掏腰包帮客户偿还贷款利息,以此获取更多的客户资源。高额佣金回报也让小王和小邹深信不疑,先后帮其介绍了百余位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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