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盾牌挡住袭警屠刀(2)
2020-07-20 19:11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社区警察郝世玲认为,应当进一步细化《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中关于民警依法履职特别是在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中依法履职时遭受不法侵害的程度、情节、职权范围、造成伤害等方面的量化性规定,切实提高可操作性。
处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最前沿
记者采访过程中,多位基层警察就袭警事件的原因作了分析,他们普遍认为,当前袭警事件多发,主要有以下五个原因。
一是警察身处社会矛盾积聚的一线。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警察经常处于各种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尤其是现今仍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而警察处于查究违法犯罪的第一线,时刻与违法犯罪分子零距离较量,容易成为不法之徒袭击的对象。当警察在处理群体性治安事件时,也容易成为群众发泄内心不满情绪的首选目标。
二是在警察职业群体里,也有极个别人综合素质不够高,执法方法粗暴简单,无形中将自己推向了公众的对立面;还有部分警察业务能力、查缉战术能力差,执法不坚决,面对复杂执法环境时束手无策。
三是对警察正当行使防卫权的行为要求过于苛求,束缚了警察正常行使自卫权。为了在执法中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部分警察在执法中患得患失、畏首畏尾,甚至有的警察担心使用警械惹麻烦,而放弃使用警械;就算遇到不法侵害,也不敢行使正当防卫权,使得极少数不法分子得寸进尺,故意伤害警察。社会舆论也过于强调警察的义务、责任和无私奉献精神,忽视了警察的执法权威。
四是由于编制等原因,基层警力严重不足,装备不全,警察常常无法有效自卫。一些基层派出所只有三四名正式警察,遇到群体性事件或突发事件,无法及时组织有效力量应对,特别是在抓捕多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时,遇到暴力抗拒时,很多派出所明显力不从心。而且,有些基层警察装备比较老旧,防护性装备配备不齐,给正常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限制。
五是相关法律宣传不到位,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暴力袭警应承担什么责任没有概念,遇事又容易冲动,遇到警察执法时,容易发生暴力抗拒行为。
袭警案中暴力程度升级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瑞昌市禁毒办副主任周俊军告诉记者,据他的亲身体验和观察,近年来,袭警案的数量不仅在增加,而且案件中的暴力程度也有所增加。在2000年之前,抗法者多是采取不礼貌对待、辱骂警察的方式,即便有动手的,也是拉拉扯扯、推推搡搡的情况比较多,造成的伤害一般也不大。而在2000年后的袭警案例中,很多袭警行为演变为拳脚相加,甚至是持凶器伤人,群殴、驾车冲撞现象也比较多见,甚至出现使用爆炸装置、枪支袭击警察。
2018年3月,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警察李尚恒在调查一起案件时,被犯罪嫌疑人持30多厘米的尖刀刺中牺牲,同行警察赵英军重伤。
不久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政委、十九大代表王红心讲述了2015年发生在河北省肃宁县的一起严重袭警案。2015年6月8日深夜,在肃宁县西石堡村,犯罪嫌疑人刘双瑞手持双管猎枪,先后打死同村2人,打伤3人。次日凌晨1点多,接到报警的肃宁县公安局警察赶到案发现场。在抓捕行动中,薛永清等两名警察牺牲。次日,薛永清的妻子因承受不住悲痛,跳楼身亡。
除了突发事件、执行抓捕,袭警也大量发生在处理交通违法、查处治安案件时。
在一些治安事件中,人们往往是因为矛盾激化才报警处理,因此警察一个不小心,往往就成为矛盾转移的对象。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公安局肖湾派出所副所长邱军告诉记者,16年前,他刚参加工作,穿上警服出警的第一天,就被一个胡搅蛮缠的人撕破了制服。派出所的警察、辅警出警中遇到袭击、谩骂、羞辱、诬告,都不是稀奇事。前些天,他所在的派出所还有一位同事被一个坏脾气的人打裂了鼻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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