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成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场所,怎能放任不理?(3)
2020-07-08 19:05正义网浏览:次
“发现携带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14周岁儿童开房的,或者未成年人单独或多人要求开房的,相关前台登记部门除按规定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需进行‘三询问一报备’。”郑蕾解释道,即询问相互关系、开房目的、监护人是否知情,并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备。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
《意见》指出,属地派出所在收到相关报备后,应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知情和同意,对于可疑和异常情况应立即出警调查,并就相关情况向联合管理小组报备。
“‘三询问’是常态化要求,针对所有未成年人开房情况都适用。但是否报备,则需要店家初步审查,如果遇到诸如烂醉如泥等可疑情况应该报备。”郑蕾也谈到,如果是十六七岁的未成年人双方谈恋爱自愿去开房,法律上不能对此情况进行限制。“关于具体的实施细则,我们已多次在旅馆前台人员培训班上进行专题授课。”
两地检察机关不约而同关注到这个问题,并用不同方式督促监管,引起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的注意。他表示,检察机关在案发后就一些漏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同时,和当地行政执法部门会签一些政策性文件,建立互相合作的机制,都是检察机关非常好的做法,值得推广。与此同时,他也提醒,行政执法部门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更加积极主动作为,就能有效减少对孩子们的伤害。
做实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完善预警机制建立快捷通道
对比两地检察机关的做法,记者注意到一个相同点,即双方都提到了保障落实的条款,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让相关规定更加有力。
广元市检察机关建议,建立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机制,公民入住旅馆时发现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相关部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线索的,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移送。据了解,广元公安机关已于6月4日将检察建议内容细化后下发。截至目前,还没有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数据。
而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则明确成立多部门的联合管理小组,对“三不宜”所涉管理内容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接受举报等,发现问题后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规范和处罚。目前,首次联合管理行动已经完成。
记者了解到,“三询问一报备”的内容已列入了西湖区旅馆前台从业人员培训考试重点,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目前检察机关已多次参与专题授课。派出所也设置了旅馆专员,将所有片区的从业人员都纳入微信群中,畅通报备核实渠道。
王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检察机关的做法颇具社会责任感,旅馆行业应大力配合,但也希望各部门加强通力合作,用大数据等系统来完善预警机制,而不仅仅是将旅馆作为第一道防线。
周瑞相信,这些做法能够让不法分子打消在旅馆侵害未成年人的想法,切实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补强治理短板。此外,周瑞还谈到一些在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保护方面相对缺乏,限制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没有法律依据;只有省一级人大常委会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基层的监管力度不足。”
专家建议:将未来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侵害上
2013年发生的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该案件也一直让佟丽华记忆犹新。“当时明显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犯罪分子引诱未成年人到旅馆、酒店等地进行侵害。”佟丽华认为,应将规范未成年人开房问题尽快提上立法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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