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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雷人操作引流量 整治乱象需加强网络监管(4)

2020-06-03 12:23正义网浏览:

  在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看来,数据、排名等直接关系到多方的商业利益,而这些数据在很多情况下又处于信息不透明、缺乏权威第三方的状态,加之刷单、刷榜等行为相对隐蔽、违法成本低,因此部分相关利益主体难以抑制作弊的冲动。 
  “黑产制造流量获取利益,流量需求方凭借流量吸引资本或舆论的关注,资本、舆论依靠流量赚取更大的利益。”张宝峰认为,大家都没有勇气戳破这个泡沫,反而都在这个产业链上各取所需。 
  流量乱象愈演愈烈,已经反噬流量产业的健康发展,甚至衍生出诸多的社会问题。很多人呼吁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予以整治,净化网络环境,维护诚信的网络生态。 
  专家们普遍认为,流量乱象牵涉的问题非常多,治理也需要多方联合,非一家部门所能独立完成。 
  邱宝昌解释说,这不是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单独解决的问题,公安、网监等部门都应该联合行动起来,打击刷单炒作及相关违法行为。 
  对于打击虚假数据及其引发的网络暴力等问题,张宝峰建议,目前可行的措施主要是从进一步落实通信实名制、互联网行业增强技术识别、加强法律保护和倡导多方共治等方面下手。 
  “要进一步落实通信实名制的规则要求。”作为长期从事网络安全的业内人士,张宝峰还建议,虚假流量离不开海量的实名账户,治理流量欺诈的首要环节是从注册流程的第一步手机号码的实名制入手。只有加强对各类通信卡号的控制和管理,真正全面落实实名制,才能切断恶意注册的源头。与此同时,技术上要不断更新判定恶意账号的安全策略,应不断升级安全举措。 
  对于外部刷单行为,怎样去预防和打击呢?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远超认为,平台方的监督行为至关重要,他说:“平台方可以从技术手段去自救,屏蔽、过滤掉这些虚假数据。此外,平台的技术手段有其滞后性,而有着巨大收益的刷量产业又在不断更新升级技术,总有一些漏网数据无法被过滤掉。技术能解决部分问题,但解决不了所有问题。那么,最后的防线就是运用法律手段,发现一个打击一个,让对方为非法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起到震慑作用。” 
  不少行业人士认为,规制流量乱象问题,互联网平台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邱宝昌建议,各网络平台要加大对“买粉”“卖假货”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比起监管部门,平台凭借数据优势与管理权限,更容易刺破商业欺诈的面纱。 
  也有业内专家认为,其实,互联网各商业平台对于流量乱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平台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同时也是不良秩序的纵容者。他们常需要混战引发热度,也会默许数据造假等行为。现在,行业乱象盛行,平台需要自我反省,联手制定行业规制,负起企业应当具备的监管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则建议,监管部门也要对直播等各互联网平台进行监管,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覆盖,引导直播电商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数据是非常重要的标准,但唯流量至上是一种偏颇现象;对于各种流量数据,社会各界应理性看待,评判经济或者市场的发展,显然需要从整体、全面、长远角度看待,而不仅仅是流量指标。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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