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雷人操作引流量 整治乱象需加强网络监管(3)
2020-06-03 12:23正义网浏览:次
再比如,2019年,流量明星蔡某某“1亿转发量”事件幕后的推手“星援”App及相关人员被公安部门查获,该App在不到一年时间内非法获利近800万元。
随着新科技的发展应用,刷量产业链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技术手段,这些应用显然会对计算机、网络的数据安全、系统安全造成威胁。实践中,很多数据公司的刷单行为已经触及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
2019年2月至5月,一犯罪团伙使用自行研发的批量操作软件,对2500余名客户提交的32万余条微博博文实施点赞、转发操作超过1亿次(每万次收费70元),非法获利200余万元。5月29日,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抓捕。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法院宣判了台州市首例DDOS破坏网游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审判处骆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而充当“网络打手”的凌某也因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2019年1月,台州某智能科技公司陆续接到不少游戏玩家投诉,玩游戏时频频掉线。该公司随即报案。从2019年1月11日开始,公司的网页服务器、游戏服务器等20余台服务器无故遭到不明DDOS(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256次。这些攻击让用户无法登录,造成大量用户流失,仅一台服务器上受影响的注册用户人数就有近2万人,给公司造成了巨额损失。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2019年1月14日,公司服务器系统崩溃达1小时15分。经查,骆某具有重大嫌疑。骆某长期沉溺于网络,钻研黑客技术。他发现一些论坛、QQ群等平台上有攻击网站、买卖攻击流量等信息,便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于是开始接受“客户”的雇用,从事网络攻击接单。2019年1月,骆某以每小时300元的价格从“客户”处接单,要求攻击台州市某智能科技公司网站,把服务器IP“打死”。骆某接单后,通过他原先加入的QQ群发单,将业务转包给同样懂得DDOS攻击技术的凌某(网名“黑猫”)等人,从中赚取差价。
此案之前,无业人员凌某与“小害虫”“天客”(网名,另案处理)等人一直通过DDOS网络攻击服务器赚钱。为承接攻击服务器业务,凌某等人合租了一台中控服务器,抓“肉鸡”(即黑客通过黑客扫描软件,将木马程序秘密植入防护能力较弱的计算机,进行“后门控制”,盗取最高管理权限),通过域名把木马解析到服务器等。2019年1月14日,凌某等人使用DDOS黑客攻击技术,轮流攻击上述公司服务器,致使该公司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
技术黑客的参与让网络安全问题更加令人担忧。网络安全专家建议,监管主体应有所作为,依靠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相关的监测平台、反刷量系统,提高治理效率。
另外,刷单刷数据行为甚至还衍生出一类新的诈骗案:刷单诈骗案。相关数据显示,这类诈骗案的案发率非常高。
“有空帮我家店里的宝贝拍销量吗?每单返现1%,足不出户日赚百元!”这样的广告在微信群、QQ群里很常见,其对于学生、全职妈妈尤其具有诱惑力。2019年10月20日,全职妈妈小雪在“靠谱吸金”刷单群里看到这样的广告,便联系到淘宝“衣袂飘雪”店主杨青龙,为该店刷单,但当她支付了8190元货款后,店主却没了音信。同样被骗的,还有80多人。2020年3月20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以杨青龙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相关数据显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刷单刷量、网络游戏等形式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举报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7%。
整治乱象需加强网络监管
相关部门、平台屡屡打击刷数据造假,但为何不能杜绝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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