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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爱心:护佑被性侵的孩子(3)

2020-05-06 10:05正义网浏览:

  “如果错过最佳疏导时期,会给孩子的一生带来更多的伤痛。”涂龙科认为,案件发生后,应尽快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专业的心理干预,在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下,预防和减轻未成年人的创伤后应激障碍。 
  曾多次和心理咨询师一起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的王亮坦言,“首先是要脱离案发环境,对被害人进行妥善照顾,尽量稳定情绪,避免心理伤害扩大;其次是建立被害人对环境和身边人的信任,尽快提升安全感。”王亮还关注一些更加紧迫的现实问题——目前法律上对心理伤害的认定不足,被害人特别是其监护人对心理治疗的接受度较为欠缺,专注性伤害的心理咨询师力量和专业度有待提高等,“希望社会各界提高对心理疏导的关注度,让更多专业人士加入来帮助未成年被害人。” 
  “我们要像防火一样去防止女童遭受性侵害,也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去保护被侵害女童的隐私。”王亮呼吁,对遭受性侵害女童隐私的保护应该上升到新的高度,将其作为衡量司法进步和社会文明的标尺。 
  “一站式”办案:拒绝“二次伤害” 
  办案之外,司法机关有责任减少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如果让被害人反复叙述被侵害的细节和过程,原本可能淡忘的经历会在记忆中得到强化,让恢复过程更加举步维艰。涂龙科说,目前只有检察机关更突出强调此类案件的专业化办理,被害人在其他不同的司法环节中还是可能被反复询问。 
  如何将被害人的受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是检察机关一直以来的探索。于是,“一站式”办案取证机制应运而生,实现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最大限度避免给未成年人带来“二次伤害”。 
  2017年,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成立全国首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首创检医合作模式,将询问场所设置在医院。“一方面,依托专业医疗资源,确保第一时间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身体检查及心理疏导。另一方面,保护被害人隐私,医疗绿色通道可以减轻心理伤害。”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祺谈到自己办理过的一个猥亵儿童案,当时通过游戏的方式让被害女童放下防备,最后顺利完成了生物检材,固定了关键证据。 
  不同于“检医合作”模式,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在2015年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场所,选择的是“检警合作”模式。奉贤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负责人姚倩男解释道,刑事案件办案一线是在派出所,报案材料、询问笔录都是在派出所完成,因此将取证场所设置在一线派出所内,有助于案件办理。 
  记者了解到,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同步录音录像几乎是“一站式”取证场所的标配。姚倩男举例说,“如果笔录需要复核,司法机关可以回看录音录像,根据当时被害人的语气、反应来进行理解。”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时,需要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成年亲属等合适成年人到场。一般来说,家属的陪伴能给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支持,但有时候也会让未成年被害人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回答问题时难以启齿。“一站式”取证场所的建立,也解决了姚倩男多次面临的尴尬局面——类似情况再发生,可以沟通后将法定代理人带至隔壁的心理疏导室,让其通过单向透视玻璃及声音收纳系统对询问过程进行监督,大大减轻了被害人的心理压力,促进询问的顺利完成。姚倩男透露,截至2020年4月,已有58名未成年被害人在“一站式”取证场所接受询问。 
  “建议全面建立处理儿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机制。”2018年两会期间,一封来自全国人大代表刘丽的建议引起了最高检的注意。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办理,答复将加快推进“一站式”询问场所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建设设施齐全、功能齐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一站式”询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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