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爱心:护佑被性侵的孩子(5)
法治+爱心:护佑被性侵的孩子
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与公安机关一起座谈调研推进中遇到的困难。
广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正在查询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心理咨询师一起给老百姓解答孩子的家庭教育问题,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
制图/胡兮兮 摄影/万军 王银梅
近年来,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时常被媒体曝光,刺痛着公众的神经。今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151人,同比上升2.2%。
“在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遭受性侵类犯罪的占52.3%。”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曾梳理过去十年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发现被性侵儿童中最小的只有4岁,主要年龄集中在6至10岁,呈现低龄化趋势。不仅如此,隐蔽性强、熟人作案多、师生关系多、心理创伤难自愈、易造成“二次伤害”……这类犯罪也被许多办理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的检察官视为“阳光下最大的罪恶”。
“我们还能为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们做些什么?”在办案同时,办理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的检察官们反复思考着,如何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记者采访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检察官,他们不约而同地提到一条原则——“儿童利益最大化”,也许这就是答案的轮廓。
强制报告:破解性侵案的“发现难”
近日,2019年度《上海市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公开披露,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20件246人,审查起诉191件211人。已宣判的性侵案件中熟人犯罪居多,邻居、网友、其他熟人和课外辅导老师分别占24.3%、13.5%、10.2和8.8%。
熟人作案比例高,手段也颇具诱骗性,这是多地调查都存在的现象。2017年7月,杭州市萧山区一位“父亲”抱着裤子上沾满血渍的昏迷小女孩就诊,谎称孩子是摔伤而致。接诊医生发现小女孩流血不止是因下体撕裂,于是立刻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