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高息存款引发的牢狱之灾(2)
2020-12-08 12:57 新京报浏览:次
据安徽省一名商业银行从业者介绍,在金融行业,这种质押别人的存单从银行贷款的操作,叫做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当贷款人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时,第三方的存单就会成为贷款人的后备还款来源。
但在“12·15专案”中,多名被告人利用这种模式实施了骗贷。据这些被告人供述,他们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质押的是仿照真存单样式变造的假存单,高志平是提供真存单照片的人之一。
高志平的弟弟告诉新京报记者,44岁的高志平来自内蒙古鄂尔多斯,早年当过公务员,后来和亲戚一起做过矿产生意。性格方面,高志平外向健谈,“比较精干”,从小就爱琢磨赚钱的事。
高志平的老板——46岁的王候美也是鄂尔多斯人,家族经营矿产生意,她因此拥有大量闲置资金。高志平的弟弟表示,多数存款资金为王候美所有,少量资金来自高志平,高志平还负责二人存款的具体操办。“高志平对王候美资金的处理,都是和她商量过、经她同意的。”
在云南曲靖,40多岁的豹哥也会帮人介绍高额贴息存款业务。在他看来,想拿高额贴息的存款人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具备专业投资理财知识、又想获得高额回报的生意人,比如煤老板、矿山老板或他们的亲戚朋友;“还有一些是资金来源不明、打算短进短出挣快钱的人。”
对于高志平,用存款赚取高额贴息的生意并不陌生。据其供述,自2014年起,他就在黑龙江、新疆、广西、四川、云南等省份做过类似的事。韩秀芳也说,“这种生意不止在内蒙古、云南,全国各地都有。”
高志平称,正常情况下,资金存在银行里绝对安全,他不清楚具体什么人用钱。少有的例外出现在2016年5月前后,王候美的儿子和高志平到云南昆明一家银行存了6000万元。之后,他们的存单被人伪造,存款被人冒领。但高志平告诉警方,那次的损失最终由银行负担,他们不仅拿回了本金,还拿到了正常利息,但额外贴息被警方以非法所得为由没收。
中间人、借款人、银行
高志平、王候美到翠峰支行存款,是通过中间人韩秀芳。
韩秀芳供述,2015年11月,一名中间人朋友告诉她曲靖商行要拉一笔1000万元存款,她便联系了合作过多次的高志平、王候美,约定额外贴息5%。韩秀芳告诉新京报记者,这种生意她已经做了二三十年,找到有闲钱的存款人并不难。
韩秀芳今年六十出头,身材微胖,头发花白散乱,眼睛布满血丝。她也是鄂尔多斯人,以前是工厂工人,后来开始拉存款。因为“12·15专案”,她曾在2017年被曲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了20多天,但最终未被检察机关公诉。
她说,“全国各地做‘资金生意’的人很多,单我认识的就有五六十人。”像她这样的中间人往往一边寻找有闲钱的存款人,一边对接有用款需求的借款人,从中获取“好处费”。
在韩秀芳的讲述中,中间人一般不会相互挖墙脚,还要相互配合,有的联系存款人、有的联系借款人,共同完成一桩生意。豹哥说,一般情况下,借款人或银行有存款需求时,就会通过中间人向外放消息。
据曲靖市公安局侦查,包括韩秀芳在内,帮高志平、王候美与曲靖商行牵线的中间人至少5人;2015年11月后的一年内,高、王共在曲靖商行存款6次、金额总计1.1亿元,其中高的资金4000万、王的资金7000万。据“12·15专案”一审判决书,高、王在曲靖商行存的第一笔钱,最终借款人叫做吴黎波。
作为一名“60后”女商人,吴黎波早年在云南昆明螺蛳湾开过商铺,2013年成了云南泽庚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泽庚商贸”)法定代表人。据其一审辩护律师吕江介绍,2000年前后,吴黎波放起了高利贷,其借款也大多用于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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