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学制毒,中止也是犯罪
2020-12-07 13:40正义网浏览:次
近日,一男子因涉嫌制造毒品罪,经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1月,阿亮在某新媒体平台上刷到了提取茶碱的视频,还看了一部涉及到制造甲基苯丙胺内容的电视剧。他想着先提取茶碱试试看,如果成功就再去研究提取甲基苯丙胺,甚至还制定了“实验计划”,并在网上购买了视频中所需要的工具。后阿亮从药店得知提取甲基苯丙胺原料的感冒药要凭身份证限量购买,他就暂时放弃了进一步行动。经审查,阿亮明知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主观上想制造毒品,客观上购买了化学仪器、化学品等,已着手实施制造毒品的行为,阿亮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制造毒品罪。
(蔡俊杰 叶脉清/文 姚雯/漫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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