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的背后(5)
▲8月7日,新平县水塘镇附近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导流洞,目前工程已停建3年。完颜文豪摄
身形清瘦、皮肤黝黑的李兴贵,怀抱着半米长的水烟筒,嘴巴不时对准竹筒口上端,吧嗒吧嗒猛吸几口。
提起退还水电站征地补偿款,他言语间仍流露出一丝遗憾:为了多年没见的绿孔雀,眼瞅着全村400多万元补偿款,像“到嘴的鸭子一样飞走了”。
这个仅有17户人家的村民小组,隶属于云南省新平县者竜乡向阳村,因靠近绿孔雀栖息地才为外界所知。
村民们声称支持绿孔雀保护行动,但水电站建设的现实利益更诱人,他们心里还有比退款更纠结的弯子绕不过去。
“按照国家政策,肯定要保绿孔雀;按照我们的想法,肯定想拿补偿款。不过,这事最后还得听法院的!”李兴贵的老婆在旁边补充道。
8月19日,这起全国首例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云南绿孔雀栖息地保护案,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场历时3年多的拉锯战,即将迎来终审判决结果。
今年3月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水电站建设项目。
原告、被告均不服从判决,相继提起上诉。
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简称“自然之友”)上诉要求,判令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永久停止建设,彻底消除对绿孔雀等珍稀物种生存的重大风险。
从水电站淹没区到绿孔雀栖息地,折射出地方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冲突,而如何在博弈中寻找平衡点,确实值得人们深思。
舍不得退还的“巨额”补偿款
8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新平县水塘镇附近的水电站坝址,可见对岸山脚下已建成的导流洞口,几台机械设备散落在工地上。沿着杂草没膝的江岸,包裹着石块的石笼网一字码开。
按照水电站最初规划,首台机组今年8月运行发电,蓄水后将淹没新平县和双柏县部分河谷地带。
3年前,一桩以保护绿孔雀为由的环境公益诉讼,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迫使水电站建设戛然而止。
“淹没区涉及者竜乡3个村委会,2400多万元土地补偿款,在村里户头上放了3个月,去年5月就退回去了。”者竜乡党委书记祁芸告诉记者。
按当时补偿标准,李兴贵家可以分到20万元,相比种烤烟和核桃2万多元的年收入,无疑是一笔“巨款”。他10年前盖房欠下10万元惠农贷款,如今每到3年还款期,还要找亲朋凑钱先还后贷,一直这样挪腾循环。
“年纪大了,又没技术,出去打工没人要”,老婆在一旁插话道,村里经济条件都差不多,“一家也不富”。
新平县发改局局长王定周介绍,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核准动态总投资38.87亿元,“新平公司”通过发改部门监控的账户,已累计完成投资12.25亿元。其中,征地移民补偿费为1.92亿元。
截至2017年7月末,全县累计完成淹没区与枢纽工程区土地征收征用协议签订,分别为8279.21亩与2000余亩,移民搬迁安置2户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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