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2)
2020-05-30 20:28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2月8日,民警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杨某某控制。次日,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铁西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李某某、杨某某刑事拘留。3月16日,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对二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5月13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卫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现该案正在办理中。
(二)发现处置
1.强制报告为及时破案创造前提条件。2月8日14时24分,赶到现场的医生发现钟某某已无生命体征。在接诊问询过程中,李某某谎称孩子贪玩没有吃饭而摔倒不起,但医生警觉地发觉孩子时值寒冬未穿外衣,体表伤情似是人为所致,遂严格按照河南省新乡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履行强制报告职责果断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李某某、杨某某控制,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正是接诊医生积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及时揭露犯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此类案件的发现难问题。
2.强制报告为有力控罪奠定证据基础。该案在审查逮捕中,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辩称案发时不在现场没有参与犯罪,检察机关运用公安机关调取的监控视频和现场勘验报告等证据,有力揭穿了犯罪嫌疑人的谎言。同时,检察机关根据报案医生翔实的证言内容,厘清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的种种表现,客观驳斥了嫌疑人坚称具备自首情节的辩解。接到报告次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李某某、杨某某刑事拘留。正是因为本案报案及时,为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勘验、调取相关监控视频等侦查活动创造了条件,有助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为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提出意见建议。
3.强制报告为密织保护网发挥关键作用。2019年9月,河南省检察机关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包括强制报告制度在内的系列规范性文件。本案接诊医生能够积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恰是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具体体现。为使强制报告制度在基层、一线落实落地,河南省检察机关以构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为契机,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广泛宣传发动,使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树立起报告意识;以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专项活动、派设法治副校长为抓手,使强制报告制度在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内深入人心;以开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为切口,与政法机关、行政部门和社会机构建立信息交互平台,及时接受未成年人刑事申诉、控告和司法救助线索,密织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安全网。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医务人员基于强制报告制度果断报案的监护侵害案件。正是因为强制报告制度的确立并被广大医务人员所认同,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能够及时案发,从而为第一时间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创造了条件,也为破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指控难等问题发挥了关键作用,更为司法机关通过办案推动形成上下一体、协作联动、及时有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格局奠定了制度基础。三、教师依规及时报告公检合力严惩性侵犯罪
(一)基本案情
2015年至2019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通过QQ、微信聊天软件“附近的人”功能,将筛选条件设定为10岁至20岁女学生,进而搜索添加陌生女性聊天,其中以添加湖北省枣阳市某中学女学生居多。李某某通过网络聊天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将其骗出,以曝光裸照相威胁、强迫饮酒、殴打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性侵行为。李某某自2015年开始,在四年多的时间内先后以此种方式性侵15名被害人(其中未成年人10人)。2019年4月,被害人武某某(女,15岁)因遭受李某某裸照威胁,向就读学校反映并报警,学校及时将该线索报告给检察机关,本案由此案发。
2019年4月18日,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某涉嫌强奸一案立案侦查。2019年5月24日,枣阳市检察院对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因案件重大,枣阳市检察院于2019年11月22日将该案移送至襄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3月27日,襄阳市检察院以李某某涉嫌强奸罪依法向襄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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