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e线
PC版

除健康码外不要施加其他条件(3)

2020-04-17 08:25法制日报浏览:

  深圳律师刘学锋表示,根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湖北籍劳动者受到歧视时可以通过三种方式维权: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受“恶意解雇”“恶意欠薪”等就业歧视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侵害平等就业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坚决纠正就业歧视
  不得持有地域偏见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学习方式、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为纠正就业歧视,给湖北籍劳动者以最大尊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指导组组长孙春兰在武汉大学调研时强调,有关部门要加强倾斜支持,坚决纠正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千方百计把疫情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3月10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决定开展湖北健康码发放工作,健康码由个人用手机通过“鄂汇办”App、国家“互联网+监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微信小程序申领,经与全省防疫数据库比对核验后生成专属二维码。持健康码出行人员须严格遵守当地出行管控措施,配合健康码查验人员管理。
  目前,多个省市已经与湖北实行健康码互认,并且明确规定,持有湖北健康绿码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不再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依法享有正常工作、生活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3月18日,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对媒体表示,恳请全国各地的兄弟省市对湖北疫情风险不高的市县外出人员给予关照和支持,除健康码外不要施加其他条件。
  广东省湖北商会常务副会长王小冬认为,在恐惧心理的支配下,很多地方将湖北和新冠病毒划上等号,这对湖北人极为不公平。湖北人也是这场疫情的受害者,精准识别、科学防控才是正途。同为中国人,我们共同的敌人是新冠病毒,而不是湖北人。
  当前,全国各地正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加快复工复产,中央和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复工复产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生计,更事关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需要企业和劳动者同心合力,早日将受疫情影响的损失弥补回来。
  在武汉律师张庆华看来,歧视就是歧视,不能因为和防疫沾边而觉得情有可原。根治就业中的地域歧视,法治不能缺席,要以更完善的法制捍卫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对没有受感染、体检合格的,或者已经治愈的湖北籍或者有过湖北工作史的劳动者,应当给予他们平等的就业机会,不能持有地域偏见,不能以防疫之名行歧视之实。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胡功群认为,不歧视、不纵容是文明社会的守则,也是科学防疫的一部分。对与湖北有关的人避之不及,不是科学的态度,对防疫工作也毫无好处。纵容这些歧视性行为的存在,是对湖北人的伤害。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歧视者不仅有错,而且涉嫌犯罪。面对严重的就业歧视现状,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对歧视湖北劳动者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就业歧视行为的企业给予警告或处罚。(记者 王阳  见习记者 张守坤)(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