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盲盒“潘多拉”诱惑(3)
2019-09-26 16:30 法制日报浏览:次
在郑宁看来,盲盒炒作带来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两个:
一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据媒体报道,有的盲盒兜售三无产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包装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等。凡是缺少上述标志的产品均视为不合格产品,即为三无产品。盲盒内的产品标识缺失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索赔权。如果这些商品使消费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消费者有权向品牌商和代理商主张赔偿。如果消费者购得的商品为缺陷产品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瑕疵担保违约责任,并有权依法主张惩罚性赔偿。
二是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一些盲盒贩卖机上用大字体显示“扫码抽大奖”,但整个购物流程只用了极小的字体列在最上方或最下方,很难甚至根本不会被消费者注意到,有误导消费者之嫌。盲盒曾承诺“保证盒子内每一款产品售价大于等于30元”,但实际上很多商品却低于30元,此行为可能涉嫌民事欺诈。
盲盒暴涨形成泡沫
亟须进行规范引导
赵占领认为,盲盒的兴起是一些商家炒作和营销的结果。之所以营销成功,是因为商家利用了人性中的某些弱点。消费者应该对于这种炒作有理性的认识。
值得注意的是,像盲盒这种算不上大众、主流的爱好型市场产品,为何会出现如此大规模的市场炒作,这种炒作又为何能够将市场价格推向如此夸张的高点?
张星水分析称,任何能够在市场上流动的商品,一旦具有受到消费者欢迎的稀缺性,必然就会招来那些专门利用这种流动性与稀缺性赚钱的“炒家”。伴随着市场发展壮大,盲盒必然会得到投机者的青睐。
张星水说,在市场中,有一些利用标的商品进行投机交易的“炒家”。大多数情况下,最终盲盒的暴涨只能对以投机获利为目的的交易者有利,而单纯的消费者会损失惨重,得不偿失。因为盲盒并不是特定物或者稀缺、限量级的物品,这时一些不甘心于被“炒家”操纵的普通消费者也可能会因价格上涨带来的暴富诱惑而加入“炒家”行列。
“盲盒的价值多由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决定,这意味着如果此类市场被投机、炒作的心态绑架,以至于炒作者越来越多,纯粹的消费者越来越少,其市场价格便会在盈利的预期下不断推高,形成纯粹由观念堆砌出来的泡沫。这种泡沫一旦因为某些预期外的原因破裂,其后果很可能是灾难性的。”张星水说。
“不过,目前还比较难认定盲盒是否违法,从法律角度进行规范可能比较困难。”赵占领直言。
郑宁则认为,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盲盒亟须规范。首先,市场监管部门应规范盲盒的经营秩序,对交易不透明的经营行为、虚假广告和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查处;其次,互联网运营商应对每一款上线盲盒加强审核,防止包含低级内容;同时应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加强教育,使其知晓购买的风险。
(记者 韩丹东 实习生 姜珊)(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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