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PUA扎根网络成新型精神鸦片(3)
2019-06-21 14:59 法制日报浏览:次
司法打击困难重重
亟须行业自身规范
江苏网警对发布违规违法PUA信息的惩罚是行政拘留5天、罚款5万元。在受访人员看来,这样的违法后果与其社会危害性并不成正比,不良PUA虽然看似涉嫌众多罪名,但却面临取证困难、适用法律模糊等问题,尤其是PUA组织更难被追究法律责任。
对此,孔唯唯坦言:“由于PUA骗术的隐蔽性,即便一些实施者涉嫌诈骗、强奸等违法行为,要从法律上定性也是比较难的。”
对于兜售与传授违规违法信息的行为,根据《半月谈》的最新报道显示,公安部门目前的处理措施只能是关停网站、删除相关信息,此类行为到底该属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目前仍有争议。
在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启明看来,要对PUA教程和教学内容进行界定,“如果涉及玩弄女性和欺骗感情,这是道德领域的问题;如果涉及到控制他人感情后,虚构事实,教他人犯罪、诈骗等,则可以被定性为教唆他人犯罪”。
张启明告诉记者,如果通过控制感情,并以此为基础,引诱欺骗教唆他人自杀,或者相约自杀,还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但女性自愿对身体进行轻微伤害,法律难以界定,这是个人行为;如果学员教唆女性自残身体造成较严重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接触的案例,孔唯唯认为:“目前刑法里面能匹配到不良PUA的罪名,大概有涉黄、寻衅滋事,传播犯罪方法等,还有就是电子商务法,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让相关的平台不敢推广PUA的相关内容,因为一旦引发极端后果,平台要担责。”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孔唯唯认为,“目前,管束不良PUA最可取的是以网络安全法约束PUA导师个人,以电商法约束相关传播平台,还有就是以反家暴法约束PUA课程内容。”
“但目前反家暴法只适用于夫妻之间和同居人,如果不良PUA的受害者不能论证这点,证明自己是反家暴法的适用者,则基本无法维权。虽然反家暴法的适用范围看似管不到不良PUA里的亲密关系,但如果未来反家暴法的适用范围延展到亲密关系、情侣关系,那就能结束PUA现象。应该注意到,PUA一些课件内容已违背了反家暴法的基本法治精神。”
采访中,孔唯唯呼吁推动反家暴法扩大其适用范围,对不限于婚姻和同居的亲密关系进行法律保护。
PUA行业是否有存在必要?业内人士认为,目前PUA行业有其存在的土壤,符合中国当下青年男女的婚恋需求。但这个行业要依法合规地存在下去,必须改变以榨取异性为目的的价值观,要将培养正确、积极、科学、合法的价值体系放在行业标准的首位。
针对目前PUA行业缺乏有效监管,从最早的爱好者交流演变到今天的商业交易,孔唯唯建议需加强第三方监管,“行业协会联动起来,出台相应行业标准,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完善相关资质的培训标准和执业约束,这才是长久之计。” (记者 赵丽 实习生 周若虹)(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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