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让正义迟到检察机关支持正当防卫 河北巨鹿正当防卫案调查(4)
2019-06-18 13:16法制日报浏览:次
温可红还透露了一个细节:案发当晚董民刚的短袖T恤被刁贵利扯破后,董民刚换了一件厚的保暖内衣。问其原因,董民刚称当时就觉得冷,浑身瑟瑟发抖,这也体现出董民刚的主观心理。在当时心里恐惧、一心自救的情况下,要求董民刚理性并准确判断自身防御行为的强度、避免伤害到刁贵利的要害位置,是强人所难,不具现实可能性。
什么是正当防卫?董民刚所在村的大多数村民都不太理解,有的甚至从未听说过,但在他们朴素的认知中,检察机关这么做,保护了好人、弱势一方,是公平的、正义的。
雨后的邢台市,一扫灰蒙蒙的景象,农村的环境格外宜人。采访临近结束时,董民刚告诉记者,司法公正让他重拾了生活的信心,今后打算做点小买卖,多赚点钱,给家人更好的生活。
(文中涉案当事人皆为化名)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在董民刚案中,检察院大可以把司法程序走完,把难题留给法院,但检察院没有这么做,而是主动启动自行补充侦查权,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果断作出终结性结论——董民刚致人死亡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予起诉,因为正义不能迟到。
迟到的正义是有瑕疵的正义。既然法律赋予了检察机关启动自行补充侦查权和不起诉决定权,该用不用就是失职,能用不积极用就是怠于履职。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敢于担当,依法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守护公平正义,是职责也是底线。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检察机关对董民刚案的处理,就是一堂鲜活的法治课,准确无误地传达了这样的信息:法律鼓励公民和不法侵害做斗争。事实证明,正当防卫的适用,合国法、顺民心,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弘扬了社会正气。
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所言,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记者 周斌)(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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