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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让正义迟到检察机关支持正当防卫 河北巨鹿正当防卫案调查(2)

2019-06-18 13:16法制日报浏览:

  110指挥中心显示的报警时间为当晚23时18分。本案主办侦查员、巨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张万广赶到现场看到:董民刚坐在堂屋门口的地上,脸上、身上都是血,整个人处于高度紧张和恐惧状态;刁贵利躺在堂屋中央,经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已经死亡。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无罪释放后,董民刚将自家小院的红砖围墙又垒高了三四十公分,并在上面扎上碎玻璃。新旧围墙的分界线明显,身高超过1米8的记者站立抬手都够不到分界线。而1米75左右的刁贵利,曾经多次踩踏院外砖跺翻过此墙。
  董民刚告诉记者,刁贵利学过武术,经常打骂他,有一次,刁贵利欲强行带走李燕,他上前阻拦,被掐脖子差点窒息,“刁贵利自称混迹黑社会,手下有百八十号人,能让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还说如果我不听话,我父母和在县城上初中的大儿子的安全就无法保证”。
  因为“惹不起”,至案发前,董民刚始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而最终促使他拿起剪刀反抗的,“可能只是本能”。
  案发后,警方迅速以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
  “当时现场只有嫌疑人和被害人两个人,根据嫌疑人供述、现场勘查意见及尸检报告等,我们初步认定为故意杀人,以故意杀人罪移送检察机关。后经补充侦查,我们认为董民刚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仍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张万广说。
  据本案承办人、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温可红介绍,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董民刚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分别于2018年9月、12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她回忆道,第一次退回,提纲列出7条补充侦查意见,包括:董民刚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案发当晚董民刚的手机两次拨打110的情况;刁贵利是否经常去董民刚家与李燕过夜等。
  第二次退回,提纲又列出7条补充侦查意见,包括:在刁贵利丧失侵害能力的情况下,董民刚是否有继续实施伤害的行为;刁贵利的创口是如何形成的;作案工具剪刀平时干什么用,放置位置等。
  两次补充侦查,未能改变公安机关认定的罪名。
  张万广以一个细节举例说:“死者的凶器是一把车钥匙,用车钥匙戳扎董民刚,确实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但车钥匙毕竟不是刀,不足以剥夺对方生命。而董民刚拿剪刀刺扎死者这么多刀,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虽然只是车钥匙,但当时戳扎力度很大,将董民刚的鼻部、耳朵都扎穿了,流了满脸血。董民刚当时很害怕、很紧张,只知道刁贵利拿着亮闪闪的金属类凶器,不清楚具体是什么,加上以前刁贵利给他造成的巨大心理压力,董民刚的反击是在巨大的恐惧下作出的正常反应。”温可红说。
  她进一步分析道,董民刚开始刺扎刁贵利,是想制止其侵害行为,刁贵利不但没有停止侵害,反而持续攻击,才导致董民刚的防卫行为对应升级,直至将其制服。本案中董民刚的防卫行为始终以制止刁贵利的不法侵害为目标,是排除不法侵害所必需的措施,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温可红拿出案卷中这把车钥匙的照片,记者看到,钥匙顶端部分已经变形。而站在记者面前的董民刚,鼻尖下、耳侧、手臂上的伤疤至今依然清晰可见,当时经鉴定为轻微伤。
  近千村民联名请愿
  果断启动补充侦查
  田辉是董民刚的隔壁邻居,也是案发后第一个赶到现场的。对于董家的“那点事儿”,他之前也了解一些,“刁贵利开的那辆黑色别克车,经常停在董家房子后面的路上,刁贵利这么堂而皇之地出入董家,可恶之极”。
  记者在案发现场采访时,有多位村民围上来,大家的看法基本一致:董民刚为人和善,杀人是被逼的,“狗急了还得跳墙”;刁贵利太欺负人了,欺男霸女,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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