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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分析(2)

2019-02-25 16:47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纪尺度不松,问责力度加大 
  1496起案例中,2210名党员干部受到处理,其中,“第一种形态”中给予诫勉谈话121人,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其他组织处理85人,共占处理人数的9.32%;“第二种形态”中给予党纪轻处分(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1489人,给予政务轻处分(政务警告、政务记过、政务记大过)183人,共占处理人数的75.66%。
  “第三种形态”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政务降级、政务撤职等以上重处分332人,其中一部分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一部分系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屡搞“四风”且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共占通报中处理人数的15.02%。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透过数据可以看出,各级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在作风建设全过程,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为常态,“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的处理方式成为大多数,监督执纪更趋精准。
  另外,从党纪政务处分比例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数占处理总人数的90.68%,说明执纪力度保持不松,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完善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各级纪委监委须保持政治定力,坚决克服“疲劳综合征”,一刻不松、半步不让,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鲍爽)(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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