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企业投诉“石材产业遭一刀切”问题调查(3)
2018-12-15 10:55 法制日报浏览:次
随县政府很快作出了回应。在给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复中认为“随州162家石材的代表”的投诉不属实,不存在“一刀切”的情况,此前随县环委会已通知了44家企业复工。
一石材企业业主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随县政府是在混淆视听。44家复工的企业,全部是石材加工企业,没有一家是矿山开采企业。“加工企业没有原材料生产,复工也就毫无意义。有胆大的石材开采老板,只能铤而走险偷采,而政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据不完全统计,石材企业全面停产期间,通过电费计算后缴纳的税款达1亿多元”。
2018年12月5日,记者来到随县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领导都不在”。一番周折后,记者打通了副局长陈遵群的电话。对于随县石材企业关停一事,陈遵群说:“与国土部门无关,是随州市环委会决定的。”
随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肖福海告诉记者,目前大部分石材企业都通过了环评,环保部门从来没有要求过石材企业关停。“环保局经常背锅,是因为很多人将环保局和环委会弄混淆了,把环委会的决定当成了环保局的决定。事实上,环委会是由多个政府部门组成的,环委会主任也由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
肖福海还说,现在开采企业要复工,环保这边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由于采矿需要临时占用林地,而林业部门批准的期限只有两年。
“没有经过审核使用林地,开采企业就不能复工吗?”对于记者的这一问题,随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黄江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记者在随县林业局的一份《关于石材产业复工现阶段使用林地急需解决相关问题的清单》中看到:经过近两年的整顿,石材产业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整改的过程中,石材开采企业根据当时政策申请办理的临时使用林地手续,目前均已到期。
对于黄江说的随县已没有了林地使用指标一事,副局长刘金文纠正了他的说法,“不是随县没有,是省里没有林地使用指标了”。
随州石材商会办公室的张主任告诉记者,此前19家合法的矿山开采企业,都有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手续。两年停产整改后,不只是使用林地的手续到期,安监部门有效期3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大部分也已到期或即将到期。“原来合法的矿山开采企业,现在都变成了非法企业”。
随县19家矿山开采企业中,难道没有一家具备复工条件?带着这一问题,记者来到设在随州市环境保护局二楼的随州市环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裴金洲告诉记者,环委会主任由市长郭永红兼任,环委会的人员都不在这里办公。记者提出复印随州市环委会两年前对石材产业进行全面整顿的通知,裴金洲电话请示副局长吴德才后予以了拒绝。
随州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记者,石材开采企业复工的事情久拖不决,与随州市主要领导更换频繁有关。2017年4月,陈安丽任随州市委书记,9个月后陈安丽升迁。直到2018年11月16日,随州才迎来新市委书记陈瑞峰。
(记者 王阳)(责任编辑:刘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