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生意经”骗取医保救命钱(2)
2021-05-27 14:04半月谈微信公号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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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账高手”:造假也要有凭有据
无论是“假病人”,还是“假病情”,最终套取费用关键还是要在票据上做手脚,通过票据造假把事实上没有发生的诊疗项目、没有使用的药品耗材等,变得有凭有据。
“假患者”“假病情”意味着诊疗中并未真正使用相应药品、耗材,由此带来的药品耗材进销存台账问题成“假票据”骗保行为的共性表现。监管部门针对西部某三甲医院的飞行检查发现,医院相应药品的采购入账数目超过了该批次医药供应商出库的数目。参与检查的一名专家道出背后的猫腻:为躲避检查,定点机构往往把各科室在药房领出但没有实际使用退回药库的药品、耗材等,以虚假采购的名义重新购入。
购买发票冲账成为完成虚假采购的重要环节。广东省高院2020年8月就友好系医院骗取医保基金一案作出终审裁定。法院审理认定,医院通过回收各科室虚开用药、买假发票伪造药品采购成本的方法,累计向医保部门虚假申报药品报销的金额高达1.3亿余元。在这一过程中,医院购买假发票花费881万余元。
国家医保局连续3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仅2020年全国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40.1万家,追回医保资金223.1亿元。5月1日,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明确为老百姓的“看病钱”划清不能触碰的红线,多方联手的制度设计有望进一步扎牢监管笼子,确保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
中国社科院公共经济学研究室主任王震认为,在持续保持打击高压态势、追回被套取的医保基金的同时,还要致力于构建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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