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不容犯罪藏身(3)
2021-02-22 14:48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品新认为,要加大机制创新,推动建立基于资金大数据、企业工商大数据、网络账号注册大数据等可信数据库的查询与出证机制,建设全国办理涉众型网络犯罪案件的电子化证据共享机制,建立异地办理、跨境取证的高效协助机制。他建议最高检设立检察机关大数据证据实验室,为全国办案提供关于海量资金数据分析、海量物流数据分析、海量发票数据、海量轨迹数据及相关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审查的协助。
而对专门从事办案的人员来说,他们更多的是希望加强操作性建设。北京一名检察官希望对利用“爬虫”、VPN等新型技术手段侵权犯罪的法律边界进行明确。上海一位检察官希望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发挥“捕诉一体”先发优势。还有的办案人员希望重新解读共同犯罪的行为共同说,并对内涵不清的一些罪名进行解读。
不少办案人员认为,“魔”“道”斗法,人才和装备特别重要。他们希望加强人才培养,用好系统内有计算机、法学双重背景的人员,盘活用好现有的检察技术人才;加强装备建设,配备先进“武器”,适应办案需要。(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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