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不容犯罪藏身(3)
2021-02-22 14:48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相貌普通的黎一在“黑客”界是“大师级”的存在。在他眼里,一般的专业工程师与他“过招”无一不似“菜鸟”般被“秒杀”。
三年前,黎一在同伙温迪、袁鹏的协助下,利用上海一家理财公司网络系统存在的漏洞,先后从该公司理财平台窃取5000多万元。2020年6月18日,法院以盗窃罪作出一审判决,黎一、温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从最高检获悉,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网络犯罪案件以年均40%的速度攀升,2020年达到了54%。尤其是在战疫期间,检察机关办理的诈骗犯罪案件有三分之一是利用网络实施的。
专家分析,新型网络犯罪正通过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大数据等新技术被实施于各个环节,已经形成“黑灰产业链”和犯罪利益联合体,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分工合作、相互交织,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
新型网络犯罪特点:作案手段升级,分工日益细化
最高检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主任谢鹏程告诉记者,新型网络犯罪与传统网络犯罪不同的是,这类犯罪呈现出明显的集团化、产业化、智能化状态,表现出跨部门、跨行业色彩,形成了盘根错节的网络犯罪黑色产业链。
北京市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在新型网络犯罪中,作案手段高度技术化且不断升级是明显特征,如“爬虫”“嗅探”“逻辑炸弹”等新型网络犯罪层出不穷。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嗅探”设备,远程劫持相同基站下活跃用户的手机号及短信内容,后利用实名制手机号与身份信息的关联性,进一步查询到被劫持手机号对应的身份证号,再通过“手机号(或身份证号)+验证短信”方式登录被害人注册过的一些移动支付平台,获取被害人的银行卡号,以网络游戏充值等方式窃取被害人钱款。这种新兴犯罪,使得犯罪分子可在被害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远程操控被害人的移动支付账户。
同时,新型网络犯罪的另一个特征是“分工日益细化”。在黎一侵入某理财平台计算机系统盗窃巨额资金一案中,黎一、温迪等人就有详细的分工计划。黎一负责寻找“软柿子”(目标),温迪负责筹备银行卡和设备器材,袁鹏负责物色持卡取现人员,且相互之间单线联系,多数互不认识,整个作案过程显然就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台本。
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较之于传统网络犯罪,新型网络犯罪的产业链条特征明显,产业链的上中下游犯罪分工明确。产业链上游提供技术工具,制作木马病毒,通过网页、邮件等形式“挂马”,诱导用户访问下载并在用户的电脑中种植木马软件,以此来获取用户电脑中的信息或者直接控制用户的电脑。产业链中游将获取的用户账号、密码等信息通过数据平台清洗后既可以用来盗取财产,也可以以用户信息为对象直接转卖获利,而其控制的“僵尸网络”在发动网络攻击时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产业链的下游则以盗窃、诈骗等形式将获取的数据变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惩治手段必须跟上
作为惩治网络犯罪的重要力量,最高检将打击治理网络犯罪作为重点工作,先后开展了多次有影响的行动。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犯罪持续多发高发的情况,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断卡”“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等专项行动。“断卡”专项行动以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特别是重点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购、贩卖“两卡”的人员以及与之内外勾结的其他人员,共起诉8000多人;会同公安机关,深挖诈骗犯罪线索,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3万多人;针对假借创新名义在网络上实施的金融犯罪,最高检会同公安部督办重点案件,有力防范金融风险。
三年前,黎一在同伙温迪、袁鹏的协助下,利用上海一家理财公司网络系统存在的漏洞,先后从该公司理财平台窃取5000多万元。2020年6月18日,法院以盗窃罪作出一审判决,黎一、温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从最高检获悉,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网络犯罪案件以年均40%的速度攀升,2020年达到了54%。尤其是在战疫期间,检察机关办理的诈骗犯罪案件有三分之一是利用网络实施的。
专家分析,新型网络犯罪正通过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大数据等新技术被实施于各个环节,已经形成“黑灰产业链”和犯罪利益联合体,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分工合作、相互交织,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
新型网络犯罪特点:作案手段升级,分工日益细化
最高检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主任谢鹏程告诉记者,新型网络犯罪与传统网络犯罪不同的是,这类犯罪呈现出明显的集团化、产业化、智能化状态,表现出跨部门、跨行业色彩,形成了盘根错节的网络犯罪黑色产业链。
北京市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在新型网络犯罪中,作案手段高度技术化且不断升级是明显特征,如“爬虫”“嗅探”“逻辑炸弹”等新型网络犯罪层出不穷。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嗅探”设备,远程劫持相同基站下活跃用户的手机号及短信内容,后利用实名制手机号与身份信息的关联性,进一步查询到被劫持手机号对应的身份证号,再通过“手机号(或身份证号)+验证短信”方式登录被害人注册过的一些移动支付平台,获取被害人的银行卡号,以网络游戏充值等方式窃取被害人钱款。这种新兴犯罪,使得犯罪分子可在被害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远程操控被害人的移动支付账户。
同时,新型网络犯罪的另一个特征是“分工日益细化”。在黎一侵入某理财平台计算机系统盗窃巨额资金一案中,黎一、温迪等人就有详细的分工计划。黎一负责寻找“软柿子”(目标),温迪负责筹备银行卡和设备器材,袁鹏负责物色持卡取现人员,且相互之间单线联系,多数互不认识,整个作案过程显然就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台本。
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较之于传统网络犯罪,新型网络犯罪的产业链条特征明显,产业链的上中下游犯罪分工明确。产业链上游提供技术工具,制作木马病毒,通过网页、邮件等形式“挂马”,诱导用户访问下载并在用户的电脑中种植木马软件,以此来获取用户电脑中的信息或者直接控制用户的电脑。产业链中游将获取的用户账号、密码等信息通过数据平台清洗后既可以用来盗取财产,也可以以用户信息为对象直接转卖获利,而其控制的“僵尸网络”在发动网络攻击时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产业链的下游则以盗窃、诈骗等形式将获取的数据变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惩治手段必须跟上
作为惩治网络犯罪的重要力量,最高检将打击治理网络犯罪作为重点工作,先后开展了多次有影响的行动。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犯罪持续多发高发的情况,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断卡”“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等专项行动。“断卡”专项行动以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特别是重点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购、贩卖“两卡”的人员以及与之内外勾结的其他人员,共起诉8000多人;会同公安机关,深挖诈骗犯罪线索,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3万多人;针对假借创新名义在网络上实施的金融犯罪,最高检会同公安部督办重点案件,有力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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