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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虚假诉讼 维护司法权威(3)

2021-02-18 13:09人民日报浏览:
  全国法院重拳出击惩治虚假诉讼,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诚信建设
  严惩虚假诉讼 维护司法权威
  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类型日趋广泛。这在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破产、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中反映尤为明显。
  虚假诉讼现象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了社会诚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为治理虚假诉讼乱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构建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各地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摸清虚假诉讼的现状
  民间借贷诉讼中发案最多,涉暴力催收、高利放贷、虚构债务等套路贷手段
  2020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对鸿基米兰开发公司涉及虚假诉讼的系列案件作出宣判。认定63件案件系虚假诉讼,对鸿基米兰开发公司罚款6300万元,并将各案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这是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虚假诉讼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
  “这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重拳出击的决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建平说。
  据了解,虚假诉讼已经在民商事审判的各个领域中出现,其中发案量最高的是在民间借贷诉讼之中。2015年至2020年上半年共有6142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虚假诉讼,在虚假诉讼中占比达46.36%。从民事案由发案量的年均增速上看,涉虚假诉讼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年均增长较快,均超100%。
  “当前全国虚假诉讼的金额增长较快,上千万元的案件已经并不少见。涉虚假诉讼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的案件共计1.21 万件,占比91.35%,涉案总额1166.81亿元,平均每案涉案金额为964.07万元。”最高法立案庭庭长钱晓晨说,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涉虚假诉讼民事案件,集中分布在广东、江苏、浙江等经济大省。
  虚假诉讼行为形式多样,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既有当事人利用现有证据,捏造事实,提起虚假诉讼;也有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案外第三人的利益;还有当事人与案外人之间恶意串通,提起虚假诉讼,损害另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等。“这造成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准确识别虚假诉讼存在难度,出现‘错判’,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卢建平说。
  实施虚假诉讼行为,有的是为了追求非法的财产利益,有的是为了逃避国家政策的规制。据统计,从虚假诉讼的动机上看,53.84%的案件中被告人为非法取得债权、公积金、保险金等经济利益,29.65%的案件中被告人的目的是逃避债务履行义务,8.45%案件中被告人企图通过法院查封或冻结以阻止他人分割资产。还有部分案件中被告人意图通过虚假诉讼掩盖赌博等非法债务,或利用法院裁决获得资产的优先分配。
  虚假诉讼的危害还表现在它往往与刑事犯罪紧密相连。据统计,虚假诉讼中有24.65%的案件涉暴力催收、高利放贷、虚构债务等“套路贷”手段,有19.05%的案件为恶势力或犯罪集团团伙作案。涉虚假诉讼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关联罪名主要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分别占比21.97%和11.92%。
  出台司法解释推进诚信诉讼
  综合运用罚款、拘留措施并通过责令赔偿、再审纠错及时救济受害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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