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费纠纷成维权"老大难" 为何这些企业敢挪用预付款?(2)
2021-01-12 12:56中国青年报浏览:次
为何这些企业敢挪用预付款
预付费的出现是为了让消费者和商家实现共赢,消费者通过储值等手段享受一些折扣,商家通过让渡部分利益留住客源,也可以提前拿到一部分钱用于更好经营。然而,一些商家却打起了歪主意,让预付费变了“味”儿,造成了双方甚至多方共输的局面。
预付费乱象为何屡禁不止?职业投资人、看懂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程宇从资本的角度进行解读,过去的一段时间,遇到一个看似可行的项目,往往就有很多资本“冲”进去,让部分领域产生了“泡沫”。
“预付费乱象的根源不在于预付费模式本身,而是企业资产收益过低,杠杆率过高,追求杠杆套利的结果。”程宇表示,预付费作为企业的一种经营性杠杆,更像一把双刃剑,当资产收益率低于杠杆成本时,反而可能放大企业风险。“归根结底是企业违背商业规律、盲目投机造成的。”
同样变了味儿的还有“培训贷”“租金贷”“美容贷”等金融工具,原本是为了减少人们特别是年轻人的支付压力,却在部分商家的诱导下,成了更多人的支付方式。消费者按月或季度进度向金融机构付款,部分金融机构却一次性将钱打给了商家,商家的杠杆率再次加高,风险也再次加大。商家一旦“跑路”,消费者还要继续还贷,这种风险也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
“一些教育机构拼命扩张。”一位在广州教育培训机构从业10多年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一个校区业绩不错时,就会开始扩张,在有的地区每隔200米就能看见一个新校区。这些校区往往在凑齐了基本的房租、水电以及运营人员的工资就开始营业。在激烈竞争下,为了获得客源,个别校区将2%-3%的销售提成升至10%,甚至还亏本抢生源。有些校区一个月就亏损20多万元,导致老校区的业绩不断被压缩,钱“烧”光了,一些机构就这样倒了。
赛意企业研究所研究部主任、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唐大杰指出,出现问题的预付费企业大概分为四种:一是市场优胜劣汰的结果;二是企业经营方向、经营模式存在问题;三是预付款被挪用,比如用于买房、买豪车或进行其他投资;四是个别企业通过这一模式来骗钱,比如个别健身房捞完钱就跑路。
唐大杰表示,2010年9月开始实施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指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包括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机构的自有财产,禁止挪用,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在他看来,该管理办法出台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预付费的困境。
预付费面临监管难题
当前,预付费风险涉及教育、食品、健身等诸多领域,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程宇指出,预付款能不能用,怎么用,除了个别行业外,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
2012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预付卡的准入门槛、适用范围以及资金存管比例进行了规定。企业的年营收要在500万元以上,预收资金只能用于发卡企业主营业务,并实行资金存管制度,最少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
在个别领域,对预付费的管理更为明确一些。比如,规定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费用。
预付费与押金需要分类监管。在唐大杰看来,租房、共享单车等领域的押金作为一种信用保障,不属于预付费,需要另行监管。2017年8月,10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共享单车企业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设立预付资金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事实上,一些教育机构收费一收就是一年甚至几年的,消费者一次性交费几万元;个别共享单车平台不仅未将押金和预付款区分,还直接将两项款一起挪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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