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
PC版

虚假信息、预付押金……网络招聘当心有“陷阱”(2)

2020-10-23 12:50人民日报海外版浏览:

  小刘的经历绝非个例。一些招聘网站以交纳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保险费、押金、手续费等名义收取应聘者钱款,得逞后要么迅速脱身,要么找借口不给安排工作,待骗取的钱财累积多了,便人去楼空。
  多措并举避风险
  专家认为,网络招聘的市场需求一直没有被很好地解决。从招聘方看,由于行业、公司类型、职位等级等方面的不同,会带来明显不同的招聘需求。“对应聘方而言,应届毕业生、务工者、白领等不同群体的需求各不相同。双方需求差异很大,但双方能够直接掌握的信息却非常有限:招聘方只有一个招聘描述,而求职者只有一个简历信息,信息不对称影响网络招聘的效率,也容易产生信息混杂。”
  为解决这些问题,人社部研究起草《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用人单位向网络招聘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用工类型、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
  《意见稿》提到,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应当对提供的网络招聘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不得以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人社部门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提升网络招聘服务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另外,专家提示,求职者应该擦亮眼睛,如果招聘单位要求收取费用,更应小心。求职者要尽可能多了解应聘公司及岗位信息,对于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关键信息无法提供或含糊其辞的,应提高警惕。在工作过程中,注意保存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打卡记录、工作成果等相关证据,在发生纠纷时,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康 朴(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