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
PC版

一起玩具枪入刑案件"重启" 这究竟是玩具还是枪?(5)

2020-09-23 21:47中国青年报浏览: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不仅应当考虑涉案枪支的数量,而且应当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 
  最初,那是有关玩具的小本生意。山东省青州市国威玩具店店主李秀兰以每支290元的价格从临沂市的批发商景安朋那里进了一批玩具枪,再以每支400多元的价格售出。
  这种玩具枪的子弹是塑料制成的“BB弹”,根据顾客董冰冰后来在法庭上的回忆,他用来“在附近山上打瓶子、打鸟玩,玩了不到两个星期坏了”。
  然后,在2013年的一次执法行动中,警方查获了20支这样的玩具枪,其中15支被鉴定为枪支。因此,景安朋、李秀兰以及另外两名顾客走上了被告席。2014年7月审理的这起涉及4人的案件中,青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判处他们不同程度的刑罚。
  其中,景安朋和李秀兰的刑期是10年,将于2023年期满。但自判决之日起,他们一直没有停止过申诉。
  如今,李秀兰的申诉得到了回应——今年9月1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证实,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该院将再审李秀兰非法买卖枪支罪一案。
  这是近年又一起获得再审机会的由玩具枪引发的枪支犯罪案件。
  愿“用身体做试验” 
  据悉,再审将于9月24日在李秀兰服刑的女子监狱里进行。李秀兰的家属及代理律师婉拒了采访。她的丈夫郭强只是简单地说,李秀兰当年货架上摆的是玩具枪,她入狱后,家里受到很大影响,“家人抬不起头”。
  同案的另一名当事人景安朋,也在等待这次再审。
  过去这些年,他的哥哥景安邦一直试图证明景安朋卖的是玩具而不是“枪”。
  2014年7月8日,在法庭里听到玩具枪被认定为枪支时,景氏兄弟情绪激动。他们出身农村,文化程度不高,无法理解枪口比动能、焦耳等专业术语。在法庭上,他们大喊要求“用身体做试验”,“用那些枪打我们,看看是不是真枪。”
  今年9月14日,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景安邦承认自己当年有些激动,“接受不了弟弟卖玩具枪要判刑10年”。
  他用“做试验”的方式向记者强调那是玩具枪。“砰、砰、砰——”在临沂市临沭县玉山镇玉山村老家院子里,他拿起“枪”朝自己的胳膊连续打了几下,“BB弹”弹开后,被击中的皮肤出现几个红点,旋即消散。
  “没啥感觉,别提受伤了。”他说,这是景安朋做生意时留下的玩具枪之一,当年因破损未被警方取走。7年里,景安邦一直在自责,认为是自己把弟弟送进了监狱。
  “就是几支玩具枪,顶多没收,大不了关几天,没事的。”2013年8月19日,景安邦这么劝弟弟去自首,随后开车将他送到山东省青州市公安局。
  时年25岁的景安朋在临沂市永兴国际玩具城经营鑫鹏玩具店,那里是中国玩具批发业最大的集散地之一。2004年左右,景安朋中专毕业后,一直在此打工,直到拥有了10余平方米的门面房。
  青州市警方是顺藤摸瓜找到这里的。
  最早出事的是青州农民李晓海,他通过社交网络出售玩具枪,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他的货源来自李秀兰,再往上是景安朋。
  9月12日,一位要求匿名的永兴国际玩具城商户对记者说,2013年以前,市场里很多卖这种玩具枪的商户,“货走得快,都愿意卖”。他说,“那时网络射击游戏很火,多是小男孩喜欢就来买”。这位商户也曾因销售玩具枪被公安机关查处过。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