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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保护展示利用遗址遗迹(3)

2020-08-31 09:19法治日报浏览:

  其次,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文物遗产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因此对文物的保护应该被提升到全民参与的高度,以政府为主导,完善文物保护法治体系,让全民自觉积极地参与到古建筑的保护之中。同时利用现代媒体充分宣传古建筑的文化价值,使人们对其产生关注与寄托,从根本上做好保护工作,也能更好地发挥出传统文化的价值和作用。
  第三,提高文物遗迹保护的技术含量。不同类型的文物遗迹应区别开来,采用传统技术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方法,定期进行维修和修复。在修复和保护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其特殊性,保持文物遗迹本身和所代表的历史性和美学性。每一项修复活动都需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同时要开展相关的多学科合作。
  第四,加强对古建筑的灾害防护工作。古建筑的修缮工作要做到防范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加强对电源和火源的管理,根据不同的火灾扑救需要合理布局不同的消防器材;加大火灾预防技术的应用,使用各种有效的探测报警系统。
  第五,综合考虑古建筑与周边环境的互动关系。对于文物古迹的保护不应只关注文物自身,更应当充分考虑到古建筑与周边环境的互动关系,尤其是做好安全性保障。(记者 韩丹东 实习生 苏欣雨)(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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