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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开发区出"硕鼠"! 呼和浩特一处级干部疯狂敛财1.7亿(3)

2020-07-07 11:47正义网浏览: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处级干部疯狂敛财1.7亿元,这一开发区“硕鼠”现象警示我们—— 

莫让“发展高地”沦为“腐败洼地”

部分开发区出"硕鼠"! 呼和浩特一处级干部疯狂敛财1.7亿

姚雯/漫画

部分开发区出"硕鼠"! 呼和浩特一处级干部疯狂敛财1.7亿

庭审现场

  受贿200多次,多到记不住行贿人名字;个人非法收入逾1.7亿元,超过了很多地方一年的公共预算收入。这就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白海泉。 
  白海泉任职10年,犯下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该案经巴彦淖尔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前不久,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白海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财物1.25亿余元;违反国家土地最低出让金标准获取土地,侵吞国家财产265万余元;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另有4888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法院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白海泉无期徒刑。 
  “一言堂”,国有土地想咋卖就咋卖 
  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2000年被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是其下属的两个工业园区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开发区成为呼和浩特市的重要经济增长极、改革创新的试验田、对外开放的窗口。 
  2004年至2014年,白海泉一直在金川开发区任主要领导职务。当时,处于城市边缘的开发区土地已经由最初砾石荒滩、价格低廉,变得寸土寸金起来。 
  据金川工业园区多名干部介绍,该园区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经济职能是发展工业项目,出让土地必须采用“招拍挂”(招标、拍卖或挂牌)的形式,国家当时也规定了国有土地出让价格最低标准是不能低于每亩19.2万元,不能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然而在白海泉经手办理的近10宗、总面积105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事项中,几乎均是协议转让,很少走地价评估和“招拍挂”程序。在其中一宗总面积230多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中,白海泉确定的转让价格仅为每亩10万元,远远低于国家的最低标准。 
  郭某、王某就是其中的受益者。2010年6月,呼和浩特市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郭某在白海泉的帮助下,未经地价评估、未履行“招拍挂”程序,从金川工业园区购买了401.99亩工业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另一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王某同样请托白海泉并得到了帮助。 
  那几年,监管缺失,“一言堂”在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是寻常。在白海泉接受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请托办事的过程中,时任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的赵某发现,该宗土地的转让没有经过集体研究,且有关合同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属于非法转让。然而,当他得知白海泉已同意后,就听之任之,为该公司出具了办理土地、规划手续的函件。 
  很多不法商人正是看准了白海泉唯利是图的面目,多次通过他从金川工业园区低价购买国有土地,然后高价转让牟取利益,造成国家利益遭受很大损失。前文提到的郭某就是经人引荐与白海泉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的。在白海泉的帮助下,郭某顺利地拿到了地,也拿到了白海泉让金川工业园区城建局出具的土地变更函,将本不能变更的土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开发建设了房地产项目。为此,白海泉累计收受郭某2900万元现金及一辆奥迪小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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