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明星直播"带货"频翻车 专家:直播者应为质量负责(3)
“直播带货”:谁为产品质量负责
刘俊海
邱宝昌
门诊问题:
在直播中推荐产品,法律怎么看?产品质量不过关,直播者是否需要担责?针对数据造假、刷流量的情况,该怎么办?
门诊专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俊海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 邱宝昌
专家观点:
◇如果网红或明星直播带货的行为符合替商家宣传商品并因此获利等要件,本质上就是代言人,应该受到广告法规制。
◇直播推荐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推荐人要承担责任,不能只有获利的权利,没有承担责任的义务。
◇对于直播数据造假,如果广告客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和网红或明星签订合同,可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解约,追回财产;而刷单、虚假评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其他企业而言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者进行制裁。
网红或明星直播“带货”,正成为当下重要的营销方式。今年“双十一”期间,微博“@天猫”称,10日晚,有15位明星和60位主播直播推荐产品。去年“双十一”,“口红一哥”李佳琦5分钟卖掉1.5万支口红,创下纪录。在今年“双十一”晚上,他的直播间观看人数达到3600万,一度无法进入。
在直播带货成为各大电商平台重要销售模式的同时,不少法律问题也引发人们关注:在直播中推荐产品,法律怎么看?产品质量不过关,直播者是否需要担责?在流量经济繁荣的背后,如果存在数据造假、刷流量的情况,又该怎么办?
直播带货本质是代言
“直播带货”通常是指,主播在平台直播时推荐产品,并给出购买链接,推荐观看者购买的行为。一般来说,主播可能是明星,还有可能是网红,直播间里卖出的商品价格都是同期最低价。目前,淘宝、京东、小红书等平台上,明星或网红的直播最为引人关注。然而,看似对消费者利好的售卖方式,却暗藏着不少侵权行为。
10月28日《工人日报》报道称,沈阳的宋女士观看直播时,购买了网红推荐的什锦枣夹核桃。收到货后却发现,不仅枣的大小“缩水”、核桃受潮,口感也与网红直播中描述的相差甚远。“最重要的是,该产品还是‘三无产品’”。
想要退货的宋女士没能如愿。宋女士购买时为了拿到优惠券,加了名为“良心零食铺@萱萱”的商家微信号,用发红包的方式进行支付。当她提出退货时,商家在微信上将她拉黑,商家也已经下架了该产品。
在直播间购买产品被骗,宋女士并不是第一人。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今年9月,明星王某的微博被网友攻陷:“我们都是你的粉丝,相信你才买了金蟹阁的大闸蟹!现在店家跑路,货都提不到!”原来,王某在直播中为“金蟹阁”大闸蟹做推荐,原价299元的蟹券折后价仅66元,承诺9月23日可去线下店铺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