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
PC版

合理差评与恶意侵权:边界在哪儿?(3)

2019-10-30 16:02正义网浏览:

  据媒体报道,今年6月,有两名女生在重庆的一家饭馆就餐后,在大众点评平台给了该店一星的低分打分评价。不料,次日,该店员工竟调取了监控画面,找到两名女生的正面照,并发至该店微信号的朋友圈,称“寻人启事”,并评论说“多行不义必自毙,久走夜路要撞鬼”。 
  “这样做确实不妥。”该店经理表示,已开除该工作人员,删除了对当事人不利的朋友圈及照片,并通过微信向当事人道歉,双方已达成和解。 
  在云南昆明,彭女士也遇到了糟心事。因一次网购给差评,她不仅遭到客服“爆粗口”,个人信息还疑似遭到泄露。在发起投诉12分钟后,她不断收到来自网贷、证券、招商等平台的骚扰电话和短信。骚扰电话在联系彭女士时,称呼其为“缪小姐”,而“缪小姐”正是彭女士这笔网购订单的收件人。后来,涉事网店负责人就客服态度问题道歉,但网店方面否认对外泄露了其个人信息。 
  邱宝昌表示,消费者进行如实评价后,商家对评价内容不满,通过挂照片、泄露个人信息以及寄恐吓物品等进行报复的,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比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对消费者进行的如实评价,有些经营者认为是‘差评’,就会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打击报复,对这类行为要‘零容忍’,但现在我们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大,当务之急是要加大打击力度,处罚到痛。”受访专家表示,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形成法律震慑。 
  因商家打击报复,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肖像权被侵犯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具体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同时,受访专家认为,消费者发表评价应该真实合法,不能信口开河,不能故意编造诋毁他人的商业信誉。(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