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课堂
PC版

知假买假巨额索赔获二审支持 法官:打假是好事不是坏事(4)

2019-07-17 12:13正义网浏览:

知假买假,巨额索赔应否获得支持?
青岛中院对一起案件的终审判决,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阐释

知假买假巨额索赔获二审支持 法官:打假是好事不是坏事

吴之如/漫画

  山东曹县青年韩某,在明知青岛一家超市销售的进口红葡萄酒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分两次从超市购买了2万余元的红葡萄酒,并全程同步摄像。之后,韩某凭购物凭据及录像视频,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十倍货款的索赔。因诉讼请求未获一审法院支持,韩某上诉至青岛市中级法院。最终,青岛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销售红酒的超市向韩某支付十倍赔偿金。青岛市中级法院的这份民事判决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网上也获得大量网友的点赞。 
  知假买假,诉请十倍赔偿 
  韩某是一名“90后”职业打假人,他对商家的卖假行为非常痛恨,一旦发现有商家卖假,他都会积极打假。很长一段时间,他发现商家销售的进口红葡萄酒中,很多包装贴签不符合国家标准。他曾在广东省珠海市就此卖假行为打假50多次,涉案价值400余万元,虽然败多胜少,但他并没有放弃。 
  2018年7月1日,韩某到青岛市出差。在李沧区多美好批发超市购物时,他发现该超市销售的进口红葡萄酒贴签不符合国家标准。他随即购买了6瓶SALVALAI红酒,通过刷卡方式向多美好超市支付酒款共计10080元,多美好超市给韩某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这6瓶酒,是销售员从摆放酒的展示柜中取出交给韩某的。 
  在此次购物中,韩某将自己从进入超市、购买进口红酒、超市销售员取货、自己结账付款、超市收款员向自己开具发票、自己携购买的红酒走出超市,到上车查验的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 
  4天后,韩某又一次来到这家超市,花了上次同样的钱购买了同品牌同数量的红葡萄酒。这次购买的6瓶酒,是超市整箱出售。韩某对这次购买的过程也进行了全程录像。 
  两次购物后,韩某持取得的证据,将多美好超市诉至青岛市李沧区法院。 
  韩某诉称:本人于2018年7月1日和5日在多美好超市先后购买了6支SALVALAI干红和一箱SALVALAI红酒。两次共计12支,支付人民币20160元,多美好超市给本人开具了发票。本人购买上述红酒后,发现该红酒瓶身未粘贴中文标签。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7条之规定,该红酒属于禁止进口的产品。多美好超市明知该红酒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仍然向本人出售,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为此,请求法院判令多美好超市返还本人个人消费的购货款20160元,并判令多美好超市向本人支付该购货款十倍赔偿金201600元。 
  多美好超市认为,韩某在短短的5天内,分2次购买了12瓶红葡萄酒,且每次都对购买的全程进行录像,购买后又立即向法院提起十倍货款的索赔,显然不是为自己正常消费购买红葡萄酒,而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知假买假行为。对韩某的这种行为,多美好超市的经营者愤怒不已,当庭指责韩某是以营利为目的,不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应驳回韩某的诉讼请求。 
  多美好超市的经营者还向法庭提交了4份生效判决。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中,查明韩某在该院同时起诉了多个不同的超市,且均是以所购产品没有中文标签为由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支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韩某在多个案件中提交的证据形式也基本一致。据统计,该批案件数量在50宗以上,涉案标的达400万元以上。广东省珠海市的两级法院的4份判决均驳回韩某主张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