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变“假打” “职业打假”竟成产业链(3)
2019-03-18 12:32经济参考报浏览:次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表示,“职业打假人”日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给一些地方的执法和司法带来了干扰。“‘职业打假人’以盈利为目的,这与消费者依法投诉,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存在区别。”
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民商法律事务部主任王飞鹏等人表示,对电商行业发展来说,“唯利型打假人”的出现增加了电商对自身产品的审查成本,必须是合法合规的产品才能经得住“职业打假人”的考验。王飞鹏说:“打铁还需要自身硬,只有电商经营者自身重视常见问题,重视知识产权,产权质量管控体系,才能减少打假人钻空子。面对恶意的举报威胁,建议请专业法律人士收集相关证据,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应对“职业打假人”,有中过招的电商卖家“一气之下”努力学习法律知识,还有商家表示不能向这群“以服务社会为幌子谋利的人低头”,说:“只要产品资料齐全、产品介绍不用极限词就不怕这些所谓‘打假人’,遇到恐吓不能轻易妥协,这些人其实就是想诈取封口费。”还有电商卖家联合成立了“反恶联盟”,建立“电商恶人”数据库,提供商品违禁词检测、订单监控以及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援助等服务。
记者了解到,有电商平台专门开发工具,帮助卖家对异常退款和敲诈勒索等异常投诉和可疑交易进行申诉,对消费者订单进行“打标”管理,或是对恶意行为进行预警与举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商家的权益。如果被判定为滥用申请退款、发起投诉等权利,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损害了电商平台的运营秩序,恶意“打假”者的账户可能会受到限制使用甚至被“封号”处理。
薛军建议,监管执法部门要把工作精力主要用于执法监督上,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各种来源的举报,一旦确实发现问题,即使举报人撤诉也应继续追查,这样做也能有效压缩恶意打假的牟利空间。(记者 高文成 陈宇箫)(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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