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剖身边案 警醒身边人 记者调查警示教育开展情况(3)
2019-01-29 10:40 人民日报浏览:次
警示教育不是目的,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才是目的。据记者观察,目前机关部门和单位正加快完善管理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已经办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的建设工程,不得申请变更……”前不久,针对4名业务骨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受党纪政务处分的重大案件暴露出的审批制度不完善、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福建厦门市规划委在加强警示教育的同时,出台城乡规划实施规定,从制度上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滥用。
“以前有的建筑单位拿到许可证后多次变更信息,容易出现漏洞。”厦门市规划委法规监督处处长程静告诉记者,“现在不同了,审批、竣工验收、处罚等各个环节都有制度规定,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控机制。”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家发改委近期在全委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监管情况专项检查,结合机构改革和新“三定”方案,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履职用权工作规程。
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中央政法委把加强干部日常监管作为重点,对容易产生利益交换的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落实全程记录、监督制约、轮岗交流等制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记者了解到,针对中央巡视组在巡视中反映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问题,2019年国资委将集中进行整治并研究对策;此外,还将剖析党的十八大以后查处的腐败案件,坚持一案一总结,分类梳理,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
采访中,相关单位负责人普遍认为,在警示教育厚植“不想腐”根基的同时,还应当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持续释放“不敢腐”的震慑,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筑牢“不能腐”的堤坝,一体推进,才能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江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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