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剖身边案 警醒身边人 记者调查警示教育开展情况(3)
廉政警示教育迎新年。人民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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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不是终点,防止“前腐后继”,就得回到“事故现场”剖析原因,把反面典型的教训说深说透,实现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重“案”更重“鉴”,开展警示教育不能满足于开展一次活动,更重要的是使警示教育效果实起来。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不当局外人,不当“观众”
警示教育不是目的,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才是目的。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通报曝光、剖析身边案例效果更直接更有效。以案为鉴,才能做到警钟长鸣。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要求,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2018年9月29日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作出部署。近段时间以来,记者注意到,不只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少地方和国企也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成效如何?怎样才能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作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赴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和国企实地采访。
以案为鉴,及时反思自省,防止“前腐后继”
“张东生、苏崇波等案都是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必须引以为戒,任何时候都不能自我麻痹。”在国家发改委1月9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财政金融司党支部书记、司长陈洪宛对张东生等案件深刻剖析,“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别管多便宜的土特产,一根草都不能进财金司。”
此前,财金司原司长张东生及证券处干部苏崇波、魏星利用职务便利,为证券公司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均被判处有期徒刑,造成恶劣影响。
陈洪宛介绍说:“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的60多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点到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有多起。”国家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纪律教育,2018年10月在全委部署召开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各项内容任务的有序开展,广大党员干部深受警示和教育,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加强,剖析反思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到位。
“我们都共事过,一个楼层工作、一个食堂吃饭。从他们案发到看到卷宗,触动很大。”工作了13年的金融处干部刘丽感慨:“苏崇波本身家境不错,非常优秀,但却在和众多‘追捧者’的斡旋交往中,逐渐迷失自我,最终失去自由。所以,一定得净化自己的朋友圈。”
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目前已全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党员干部全员参与,而在地方和国企,警示教育也广泛开展。
刚刚结束2018年两轮对12家央企的巡视,国资委巡视办副主任王黎晓就深刻体会到警示教育给巡视工作带来的益处,他告诉记者:“巡视组一进驻,我们要求所有被巡视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大会一开,不少职工群众充分感受到上级党组织通过巡视发现问题的决心,纷纷主动找到巡视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