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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民工“护薪人” 当好民营企业“救企人”(2)

2020-12-24 13:09检察日报浏览:

  “对于已经被立案的涉罪企业主,主动向司法机关认罪认罚,并多方筹措资金支付欠薪,对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如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劳动者的报酬,检察机关将根据案件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变更强制措施逮捕为取保候审或者提出从轻、减轻的量刑建议。”苗生明补充道。
  强化两法衔接,监督执法部门依法履职
  我国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成立要求具备“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个前提条件,这就决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犯罪线索,常常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移送。
  罗庆东介绍说,实践中,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线索摸排、建议移送、立案侦查等关键节点,主动加强与人社部门、公安机关的定期沟通协调。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摸排梳理欠薪犯罪案件线索,对于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将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强化立案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恶意欠薪犯罪案件。典型案例中的李某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和黄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都是通过“两法衔接”机制得以查处的。
  据统计,2020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348件39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0件142人,有力惩治和震慑了恶意欠薪犯罪,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注重通过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健全劳动者工资支付制度。”罗庆东补充说,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关注行业、企业在支付劳动报酬方面的制度规范,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以检察建议督促用工单位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劳动保障。
  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强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
  “就民事检察部门来说,我们主要通过支持起诉职能以及监督涉农民工案件的生效判决、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等职能,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农民工如果被拖欠了工资,想通过起诉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支持起诉书、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案件证据材料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检察机关将支持农民工起诉。
  今年以来,最高检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把支持起诉作为根治欠薪、保障民生的切入点抓细抓实。2020年1月至11月全国民事检察部门共办理支持起诉近2.2万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37万余件,同比上升47.4%,占支持起诉总数的62.7%。
  “最高检已筹备发布包括支持农民工起诉在内的支持起诉指导性案例,为全国民事检察部门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提供办案指引,也让更多的农民工朋友了解、用好这一检察职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冯小光说。
  据了解,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农民工权益保护提供了更为充分的实体法依据。对此,冯小光表示,民事检察部门将以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为契机,以精准监督为引领,在办理涉农民工纠纷案件中,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对涉农民工案件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职能。同时,优先选择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力争通过精准抗诉,促进解决涉农民工权益保护领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方面的突出问题。(记者 徐日丹 杨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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