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剑 新版著作权法“亮”在哪里(2)
2020-12-23 14:04中国青年报浏览:次
“音著协”副总干事刘平评价说,此次著作权法修订标志着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建设迈上新台阶。新著作权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增设了修改内容,主要体现在增设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收费标准的协商机制和增加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透明度的内容,这填补了立法空白,对进一步规范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运作和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制度功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摄协:为摄影合法维权者“撑腰”
近年来,著作权纠纷增长速度快、新问题多,而摄影著作权纠纷是其中数量最大的一类。摄影界人士普遍认为,新版著作权法的修订,为摄影创作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撑腰”,将改变摄影“二等公民”的地位,开创对原创摄影作品保护的新纪元。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著名摄影家李前光介绍,16年前,中国摄影家协会成立了著作权工作委员会,开展为摄影家维权工作。12年前,随着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成立,摄影界有了直接面向国家立法部门、版权保护部门反映、沟通、报告的平台。
李前光说:“这次著作权法的修订内容丰富,对文学、艺术、科技等著作权人和创作者来讲,加大了对侵权者的惩治力度,其中摄影人有3项特有的收获:摄影版权保护期被延长到作者终生及去世后50年;‘摄影作品原件’与‘美术作品原件’一并被写入法律条文,这是一项划时代的进步,为摄影艺术品的流通和收藏提供了法律支撑;新闻图片不再被视为‘时事新闻’,将受到法律保护,解除了新闻摄影记者对作品版权保护的担忧。”(记者 吴晓东)(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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