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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应用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2)

2020-12-21 13:22正义网浏览:

  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杨帆提出,不管是区块链、数字化、智能金融,深入融合为数字化,不仅仅标志着金融4.0的到来,而且更需要自组织风险、内控机制的建立、规范和提升。监管和法律从来是滞后的,不可能去超越业务和技术创新,所以必须是自主机制的建立为首、为要、为重。关于数字化金融面临风险功能性监管的结构,“我在2001年就提出功能性监管、功能性产品的理论,现在我依然坚持这一理论,不管金融产品在哪一层,是传统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产品,还是现在的数字金融产品,都有它最基本的功能。”杨帆表示,监管、风控只能根据产品的功能去确定其风险内控架构以及监管架构,法律同样也要根据产品和功能去确定监管的法律控制架构。 
  围绕区块链应用法律问题,专家们从多方面、多角度进行了研究。新华社高级编辑杨兆波提出,要用系统论思维解决互联网发展、数字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重视信息安全建设的耦合作用;证券日报社编辑部主任袁元认为,数据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必须解决好数据权属和数据交易规则方面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安晋城探讨了德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逻辑与实践以及给我们的启示;宋健法官和肖飒、林野丽律师分别就建立线上“公证+执行”非诉解决机制、数字货币投资情景下的新型犯罪、慈善捐赠领域的区块链应用模式与法律分析作了探讨。 
  几位互联网科技专家在会上交流了他们的研究报告,北京深安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维宏就区块链技术赋能公证存证问题做了发言;北京信任度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马臣云介绍了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的最新进展;北京金信网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崇纲分析了监管科技的概念、地方金融监管面临的难题,提出了监管科技重塑下的金融监管新范式。(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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