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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新格局:“四梁八柱”守护法治晴空(3)

2020-12-21 12:48正义网浏览:

  最高检党组深谙其道。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不仅希望案件得到依法办理,更希望迅速案结事了;不仅希望权益得到维护,更希望司法公正更好更快实现;不仅希望正义不缺席,更希望正义不迟到。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重新对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2018年7月6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设立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同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设必要的业务机构,检察辅助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法律的修改,都为法律监督格局重塑指明了方向。
  一系列调研之后,在2018年7月举行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检党组鲜明提出“转隶就是转机”。转机是什么?就是找到检察事业新发展的“另一扇门”,补齐短板弱项,更有意识地将重心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倾斜,推动检察工作的平衡协调充分发展。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最高检向中央提出了内设机构改革建议方案。2018年12月4日,中央正式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地方检察机关同步部署。12月24日,最高检第一至第十检察厅按照新的职能和办案机制正式运行。
  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犹如一支离弦之箭,破空疾进。
  “四梁八柱”撑起法律监督新格局
  2019年元旦假期过后一上班,国务院新闻办2019首场新闻发布会,被誉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检察全部职能作用发挥的改革方案第一次亮相;按照新的职能和办案机制正式运行的十个检察厅首次进入公众视野。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正式确立。
  这场里程碑式的重塑性变革引来极大关注。
  “改革,不是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大刀阔斧,是职能、人员按照职业化、专业化进行的重新整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卫东说。而就在2018年,他曾因对刑事办案“捕诉一体”改革有不同意见,与张军检察长有过“秉烛论战”。
  “在最高检党组领导下,检察机关开创了工作新局面,构建起了‘四梁十柱’的大格局。”在2019年8月最高检举行的离退休部级老领导座谈会上,89岁高龄的最高检离休老领导熊传震这样概括法律监督新格局。
  “要以法律监督为指针、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四梁八柱,构建法律监督体系。”在2019年12月最高检召开的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座谈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也高度肯定了法律监督新格局。这次与首席大检察官再聚首,陈卫东又给出新判断:“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提出‘四大检察’定位,检察工作有了新局面,全国检察机关上上下下人气旺、心气顺。”
  “四梁十柱”也好,“四梁八柱”也罢,对法律监督新格局,却是英雄所见略同。
  “四大检察”首次明确写进全国人大决议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只是“破旧题”,持续“解新题”才能行稳致远。对此,最高检党组认识清醒,改革的鼓点一刻未曾停歇。
  2019年初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对“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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