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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新格局:“四梁八柱”守护法治晴空(5)

2020-12-21 12:48正义网浏览:
  编者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高检新一届党组带领全国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构建起新时代法律监督新格局,为党和国家发展大局贡献检察力量。本报从今天起推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地影响着中国检察
  ●法律监督新格局运行近两年,“四大检察”并行推进,检察生产力充分释放,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靠得更近
  ●新课题:以“万法之基”“万法之母”的民法典精神内涵引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020年12月7日,大雪节气中的北京,北风冷峻。开到四级检察院的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却点燃了全体检察人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热情。
  这一天,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的第22天,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还有24天。
  此去经年,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回望,这一天在检察事业发展历史上注定不平凡。
  会议的中心虽然是贯彻实施民法典,谋划的却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关联何在?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讲话中一语中的:以“万法之基”“万法之母”的民法典精神内涵,引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这一长远谋划,体现的固然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层剖析,则是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大刀阔斧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所带来的法律监督新格局使然。从刑事检察占据检察办案的“半壁江山”,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行推进,“四大检察”有了融合发展的可能。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已成为法律监督的四梁八柱,如今又有民法典打牢地基,守护法治晴空,妥妥的。
  “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有了新“催化剂”
  “民法是一切部门法的基础,其他各种法可以说都是从不同的侧面对民事法律关系和基本原则的保护、充实和发展,或者为它们的完满实现创造必要的法制条件和环境”。
  2020年8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研究中心主任黄风被聘为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聘期五年。2002年,黄风在其译著《罗马法教科书》译后记中提到了这样的观点。
  18年后,中国首部民法典制定出台,共鸣已成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1954年启动制定编纂、六十六年磨一剑的民法典,不仅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宝典”,也为行政权力行使划定了界限。尤其是,民法典彰显的权利保护精神不仅适用于民事检察,与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均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不仅有实体法精神一致的遵循,更有权利价值融通的指引。
  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民法典是“万法之基”“万法之母”,把其重要性放到了整个检察工作来考量,还专门提出了“关联司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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