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份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书公开发布 刚性检察建议才有力量(4)
刚性的检察建议才有力量
聚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坚持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又能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8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结果。
随着12份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书的公开发布,公众直观见证了检察建议在助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方面所发挥出的神奇力量。一份优秀的检察建议应当具备怎样的“品质”?检察机关又如何将“软监督”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记者日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度采访。
示范引领,最高检制发4份检察建议书
下发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下称《规定》),明确检察建议的性质、制发原则、类型、适用范围及制发程序;制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对常用的检察建议法律文书格式进行统一规范;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办法》,提升检察建议落实效果……最高检新一届党组对做好检察建议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将检察建议做到精准、规范,做成刚性、做到刚性,通过制定完善一系列制度规范来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
最高检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的最高领导机关,“吐辞为经、举足为法”,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风向标。记者采访了解到,2018年以来,最高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立足监督工作实际,已向有关国家机关制发了4份检察建议书——
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了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一年多来的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去不久,“二号检察建议”紧随其后,这份检察建议提给了兄弟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送达是民事诉讼活动中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有效行使、诉讼活动依法进行和实体正义最终实现的重要环节。在司法实践中若不能依法、规范适用,则可能损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进而影响案件实体公正。”最高检第六检察厅主办检察官华锰介绍说,最高检民事检察部门对民事公告送达监督案件梳理总结发现,法院民事公告送达存在送达方式不规范、送达内容不规范等问题。2018年11月11日,最高检向最高法发出“二号检察建议”,建议法院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公告送达的相关规定。收到检察建议的当天,最高法主要院领导立即作出批示,部署相关部门对检察建议书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实反馈。最高法在答复函中从落实司法责任制、借助技术手段解决“送达难”问题、多措并举解决送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回复。
同“二号检察建议”相同,“三号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在对类案分析研判时发现的“线索”。2019年,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调研发现,当前查办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不仅消耗大量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而且犯罪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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