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时有发生 有关部门:多方协作形成维护网络安全合力(4)
2020-04-03 09:51 法制日报浏览:次
“疫情期间,与疫情有关的信息容易被大量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网络谣言传播速度也快,容易成为热点,引起社会恐慌,危害程度加剧。”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谢永江说。
“在类似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围绕重大突发事件可能会出现各类网络犯罪行为。比如电信网络诈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在网络上寻衅滋事,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和网络舆情,挑动社会情绪,制造社会恐慌,给社会治理和市场经济带来双重危害。”谢永江说。
谢永江认为,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依法及时从严打击治理各类网络犯罪行为,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从长期来看,一方面,网络平台要强化预防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处置各类诈骗信息、虚假信息。另一方面,要建立快速执法反应机制,对诈骗信息、虚假信息从严从快处置,震慑潜在的不法分子,及时公布事实真相,做好舆情引导,避免诈骗信息、虚假信息大范围扩散。
“疫情发生后,有些人更加依赖网络,在线办公或将成为一种常态,因此需要更加重视网络安全。”肖毅敏说。
肖毅敏认为,今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加强多方合作,进一步打击治理网络黑产;加强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鼓励诚信经营、行业自律;加快技术创新,运用先进技术确保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通过多方协作、共同治理,形成打击治理网络犯罪的合力,不断提高我国网络安全综合实力。(记者 杜晓 实习生 杨欢)(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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